一名体型肥胖,手里拿着一把锈迹斑斑长刀的流浪佣兵,鼓起勇气站在安德烈的面前:“你..好,我叫库尔曼。”

兵士们拿着长矛冲上去,然后以更快的速率,被斩成两节,血肉横飞。百夫长手握长矛,正要向前冲的时候,阿谁被他呵叱的流浪佣兵,从兵士的包抄圈中跳了出来。那把夸大的大剑,从天而落,百夫长本能的举起长矛,停止格挡.......

安德烈冷静的拔出大剑,在伍长胆颤心惊的眼神中,插入石板中:“那是你的题目,我只晓得,谁敢不出钱强征,杀无赦。”

冷冽的杀气,肆无忌颤的满盈,让兵士们感受就像被酷寒彻骨的兵锋插入躯体中一样,令人堵塞。就在伍长摆布难堪的时候,一名皇家骑士团的中队长,骑马飞奔而来。

作为气力最为底层的流浪佣兵,所做的任务,大多是城镇周边,找牛、找羊、或者给贵族蜜斯找猫找狗的E-任务,不被承认,微薄的佣金还常常被剥削。最多也就是抓个小偷小贼,佣金少的不幸,最多不过三四枚银币的模样。

“不是,你有没有听过秃鹰佣兵团?”

闹哄哄的场面刹时温馨下来,百夫长目瞪口呆的看着地上的四段尸身。半响才觉悟过来,狂吼道:“兵士,给我上,存亡勿论。”

“皇家骑士团!快躲远一点。”流浪佣兵纷繁从安德烈身边散开。

激烈的气机感到,让安德烈明白,面前的这名骑士,绝对是平生罕见的大敌,伸手从背上取下大剑:“是我。”

并且流浪佣兵的小我气力大多很菜,很多都是被贫困逼得,不得不拿起兵器,混口饭吃罢了。可现在只要一出了佣兵公会,就会被盘桓在内里的兵士抓住,强行参军,关头是这群兵士,连一个铜子都不肯意付出。

“有事吗?”

场面对峙了一会儿,骑士身上披发的杀机越来越厚重,就在他按耐不住,想要完整斩杀安德烈的时候,楼上传来一个衰老的声音:“佣兵公会是佣兵的故里,统统在此地的佣兵,都会获得庇护和公允对待的权力。罗斯,你在这里大打脱手,是想挑屑我吗?”腔调迟缓,有力,但却让人那稠密到顶点的杀机,如初春的积雪般消逝一空。

“有种!”骑士右手拔出佩带的颀长礼剑:“让你三招,赢了,我每日出十个金币雇用你,输了,就拿你的人头来祭奠我的部属吧,出.........”骑士猛地向后跳开,黄色的负气满盈开来,刹时就护住了密铠四周。

伸手把一个荷包子扔在地上,中队长拉住缰绳:“罗斯团长有令,征召流浪佣兵所用货币,都由我们皇家骑士团出来,你!”中队长指着伍长:“破格进级为百夫长,全权卖力这一片地区的征兵事情,务必不要孤负大人的信赖。”言毕,中队长一拉缰绳,飞奔而去。

“黄金狮子――斯里兰卡。”骑士眯着眼睛,轻声念叨:“好,我给你这个面子,我们走。”罗斯带着部属,退出了佣兵公会。

那名四十多岁的流浪佣兵,紧紧攥着金币,快步上前,一脸悲色:“我是没有机遇用上这枚金币了,请把它邮给我的亲人吧,我不是一个有才气的父亲,出来十多年,从没归去看望畴昔一次,除了每个月牢固的时候汇钱。这能够是最后一次了吧。”流浪佣兵的眼眶中嗪满了泪水,亲吻了金币,然后把它慎重的递给安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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