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宁并没有一时候冲出去,擒贼先擒王的事理他当然晓得,但是被嗜血欲望刺激的林志宁,全然没有将他们杀散的动机。他们不是称本身“血眼魔君”吗,不沐浴鲜血,如何能够称之为魔。
凭着昔日劫夺的勇气,以及悍不畏死的猖獗并不能让他们夺得半分好处,这些围住林志宁的男人们,都是杨公卿特地遴选出来,作为他的保护,也用来督战的人手,他们不管是兵甲器具都是最好的,但是这并没有甚么用。
杨公卿乃至放下了高傲,他借着胯下飞黄的马力,脱手偷袭林志宁了。
杨公卿已经有些绝望,乃至是绝望,他已经晓得,此次别说晋升声望,能够满身而退,怕是都极其困难了。(未完待续。)
林志宁正在欢畅的看着那匹宝马,固然不是红色的照夜玉狮子俊雅,也不是玄色的乌骓般结实,更不是红色的赤兔般超脱,但是却让林志宁越看越欢乐。
不管是均匀的身材,还是高大健壮的身躯,还是不安躁动翻起的碗大的马蹄,都明显白白的奉告林志宁,这是一匹可贵的宝马。
“小子,我不管你是从哪来的,是哪方权势的暗手,敢获咎我,本日就是你的死期。记着了,杀你的人,名叫杨公卿。”杨公卿完整丢弃了招揽林志宁的设法,杀人一样是立威,既然不能佩服,那么就杀了他。
方才幸亏林志宁气机最亏弱处,在他与亲卫军厮杀,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一柄金背大砍刀,借着马力砍向了林志宁的头颅。
翻翻血红的眼睛,他貌似很天真的说道:“你这匹马很好,从明天起,就是我的了。”
但是他并没有惊骇,反而心中嗜血的欲望更加高涨,他急于沐浴一场鲜血的盛宴,来查验他武功的进度,以及减缓已经压抑不住的对于鲜血的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