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斗那日,林志宁见到了吐谷浑王子伏骞,此君年约三十,身穿胡服,长了一脸稠密的胡髯,身材魁伟宏伟,比身边最高者仍要高出小半个头。虽是负手而立,却能予人隐如崇山峻岳,卓尔不凡的气势,并有其不成一世的豪雄霸主的气度。被胡髯包抄的脸容究竟上清奇英伟,颧骨虽高,但鼻子丰隆有势,双目出奇地颀长,内里眸子精光电闪,射出澄湛智能的光芒。
这宽广的广场四周,那些民居巷道中,浓烈的血气,已然让他明白吐谷浑汗王父子的筹算,但有所筹办的他,却升起浓浓的战意大志。
这统统,都产生的太快,快到影响了他们的思惟。林志宁一掌拍在伏骞刀身上,打断了伏骞的后招,在他不及变招之时,顺势一掌拍在伏骞胸口,他连反应都没有,这么一招直直砍畴昔,稀里胡涂的送了性命。
林志宁在等候的这几日,并未放松对于吐谷浑的监察,他固然自傲,却并不是傲慢,对于胡人,他虽不喜,但是却也晓得,胡人常常都是举族皆兵,精擅骑射,他可不想妄自负大,而白白送了性命。
或许统领雄师风俗了,他们总还是科学军队的感化,他们信赖,吐谷浑的儿郎,比脆弱的中原人,更加值得信赖。
传闻中原大名鼎鼎的林志宁应战,汗王伏允以及王子伏骞都大感头痛,两人都是雄才大略之人,更是趁着隋乱,掠取了很多地盘。而他们的目光,也从未分开过中原,这个毗邻他们的庞然大物,既让他们畏敬,也让他们不时想着从它身上篡夺血肉。
伏骞既是军中悍将也是武林豪雄,武力确切不凡,已经半只脚踏入宗师境地,一柄金刀,被他使得如同万骑奔射,如同过境的暴风,带着扯破粉碎统统的决情意志,砍向林志宁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