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朝歌[第1页/共3页]

“兰陵王?”郭公子举起酒碗的手势一停。

当年叶秋活着时,左手医术右手,右手武学,纵横江湖,独一南山书院,浮图塔,清闲派几位不出世的怪物能与之对抗,江湖人对药王谷天然敬佩万分。但现在叶秋归天,药王谷由一女子执掌,被江湖人看轻是天然的。

身为一介女辈,郭公子能有条不紊的统领丐帮走向繁华,佩服江湖豪杰,天然不是信口开河之辈,是以在她说出“克日有性命之忧后”,付守心中便有不好的预感,在白衣公子领白虎出去后,不祥预感更甚。

白衣公子这手玩的极俊,再次震住了在场世人,淡淡酒香满盈在大堂中心,倒是酒杯中的酒也飘零在氛围中了,

白衣公子回过甚,领着白虎走到指忘弦身前,高低打量一番,皱眉不满道:“中了连山掌竟然活蹦乱跳的,那混蛋的工夫公然松弛很多啊。”

白衣公子内力薄弱如此,指忘弦心中惶恐参半,挣扎着要站起家子,却见白衣公子衣袖在一旁侍女抱着的刀柄上拂过,一把刀好像流星划过,“噌”的一声插进大氅,将指忘弦钉在了酒坊柱子上,间隔脖颈只要尺寸之遥。

“不过是女流之辈罢了,药王谷早在叶秋归天后便式微了。”很久放下酒杯的指忘弦对于守淡淡地说。

郭公子,丐帮帮主甫兴公独一亲传弟子。自甫兴公隐退山林不闻江湖世过后,郭公子便代领丐帮俗务,成为了丐帮第一人。

俩人刚走几步,忽听白衣公子道:“如果旁事,凭你郭公子的面子还能周旋一二,只是这事,只怕甫兴公出面也是不可的。”

内里的风雪天此时好像天国。

白衣公子闻言略微一顿,目光扫向付守地点的墙角,淡笑道:“差未几。”

“公然是恋人眼里出眼屎。”郭公子做了个鬼脸,说道。

指忘弦站起家子来,拉住付守衣袖,低声道:“走。”付守忙不迭的背起古琴,跟上自家先生。

但所谓瘦死骆驼比马大,这句话也仅是安抚罢了,指忘弦心中还是忐忑不已的。幸亏郭公子与城主友情不浅,有郭公子托住她们,想要脱身并不是很难。指忘弦闹钟思虑半晌,当即决定走位上策。

郭公子一副“我不读书,我高傲”的神情,身子在桌子上前趴,眼中闪着奇特的光芒,兴趣勃勃问:“若不是叶倾城将慕容不归归入国色榜与你等抢位置,怕是俩人在美女人榜单上实在要厮杀一番呢,是不是真的?”

这句话不是妄言,江湖四大派中,药王谷与浮图塔,南山书院,清闲派大有分歧,虽谷中藏书百万,但门派弟子首要以医术传承为主,武学远不如三大派。

郭公子鄙夷道:“能痛饮三天三夜,整天只穿白衣摆显的除了你也没谁了?也不怕衣服脏了不好洗?”

“江湖传言兰陵王在咸阳燕子楼曾与一白面墨客痛饮三天三夜,毫无醉意,颤动满都城。若不是召南公主亲身去请,怕是要把燕子楼百年的窖藏都要喝干了。 ”

“呀。”白衣公子故作惊奇,转动的眸子倒是笑意满满,“你这乞丐竟然晓得衣服脏了要洗?真是个有志向的好乞丐。”

白衣公子话音刚落,手中被侍女斟满酒的酒碗已经“唿”的一声向指忘弦袭来。

“咦,你如何晓得?”白衣公子挑眉,简朴的行动却让世民气下为之一动,随之便有些质疑本身的取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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