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官署名。相称于当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期间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当局亦袭此名,为当时的最高审判构造。
秦、汉时以廷尉主刑狱,考核各地刑狱重案。汉景帝、汉哀帝、东汉末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成大理,均仍复古。北齐定制,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
右治狱分案有四:曰摆布寺案,掌断讫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曰驱磨,掌驱磨两推官钱、官物、文书;曰检法,掌检断摆布推狱案并供检利用条法;曰知杂。
本觉得是六扇门里的一些基层被人渗入了,如许就已经很糟糕了,但起码另有体例避过他们。如果只是如许的话,那么还在他们的料想当中。但如果是上面的人的话,那么就有些难办了。现在他们最大的依仗,除了刘砚青这个天赋强者以外,就只要许沧溟这个总捕的身份能拿的脱手了。
绍熙初,除试中刑法评事八员外,司直、主簿选用有出身曾历任人,各兼评事系衔。将八评事已拟断笔墨,分两厅点检。
“哦?谁这么不长眼啊,六扇门办案,他们都敢禁止?是部下的人吗?”
“你肯定他们真的靠谱吗?我很思疑。”
隋今后相沿。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朱紫之牢曰大理之义。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
“详细是谁还不清楚,但是,发下这个号令的,是大理寺。”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首要的,最首要的是我们的调查遭到了停滞。”许沧溟目光一凌。
左断刑分案三:曰磨勘,掌批会吏部等处改官事;曰宣黄,掌凡断讫命官批示;曰分簿,掌行分探诸案笔墨。设司有四:曰表奏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旬申月奏;曰开拆;曰知杂;曰法司。又有详断案八房,专定断诸路申奏狱案等。
绍圣元年,诏断刑狱官依元丰元年选试法。二年,复置右治狱,置官属如元丰制。摆布推事有翻异者互送,再有异者,朝廷委官鞠问,或送御史台治之。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唐中宗时废狱丞。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史,当停务监禁者,请鱼书以往。录事二人。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眷告罪,问其服否。
四年,从刑部请,改本寺条,任大理官失断徒已上五人或极刑二人,不在选限。旧条,失断徒已上三人或极刑一人。
“额······当我没说。”这他妈就很难堪了。
元祐元年,以右治狱勘断公事全少,并摆布两推为一司。三年,三省请罢右治狱,依三司旧例置推勘检法官于户部,从之。又诏大理寺并置长贰。
或有未安,则述所见与长、贰筹议。庆元四年,定逐委仲月定日断绝之法。嘉定八年,申严绍熙批示,重司直、主簿之选,增选试取人数以劝法科。
“那么······禁止的人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