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则,”孙晴抬头望着顾劭无瑕润玉般的脸庞,白净光亮的双颊浮起淡淡的红晕,“你既然是世家子,为何不想着有朝一日功成名就、立名千古呢?”
“对不起。”她低头喃喃道,声音细若蚊蝇。
因为孙晴的脚步停得俄然,顾劭又向前迈了半步才愣住,一只手臂被她向后牵着,弯成都雅的弧度。
陆逊嘴角微微向上一弯,直射孙晴的目光深切而锋利。茶社里的人们不晓得三人的身份,一阵儿庄严以后,便又开端说谈笑笑,不时有人向柜台那边扯着嗓子呼喊一声。
何况我已经犯下了那些错误,不如就将它们停止到底吧。
只是不晓得这般的纯真天真,如果放在了风起云涌、动辄白衣苍狗的乱世,究竟能保持多些光阴呢。
本来这红衣男人便是留在吴郡的陆逊。孙权将吴侯府迁往南徐时,他编了个来由没跟着前去,常日里却也喜好清闲安闲地寻着个茶社或者酒坊消遣。却不料在这里与孙晴和顾劭撞了个正着。
孙晴的身子微微一颤。
但顾劭还是闻声了。他微微一笑,笑容好似初春方才融雪的溪流般,夹带着读书人特有的斯文气质。他回身,揽住孙晴吹弹可破的双肩,俯身凝睇着她的头顶。四周的车水马龙仿佛一下子消逝不见了,偌大的天下变得空空荡荡,全部仲春时分的吴郡城里只剩下两小我。
顾劭望着她调皮敬爱的模样,不由含笑出声。固然江东顾氏氏族名誉极大,但顾劭仍愿保持一贯的通陋儒生风格。现在的他会害臊、会难堪,会像个孩子似的喜怒无常。
但孙晴不管这些。为了能放心出门玩上一回,两人殚精竭虑地做足了筹办。此时的孙晴没有像平常一样艳装浓抹,而是换上了吴郡城里浅显百姓家的女孩惯穿的高腰深紫色大袖宽衣,下着刚好掩住双足的淡紫色长裙,脚穿金丝线纫边的高头丝屐。衣衿上绕着淡金色绸缎,末端系着湖蓝色悬珠流苏。顾劭则是一副通陋儒生打扮,红色黑衽的宽袖粗布汉服,腰间悬着龙形绣花香囊和玉饰,没有戴冠帽,乌黑的头发绾起盘在头顶,加一条青蓝色头巾与一根雕镂精彩的木簪。精美而帅气的脸庞有着未谙世事的纯洁,一双眸子好像夜空里的星斗,清澈通俗。
“我本是吴郡人,这条街来过很多次了,”顾劭浅浅抿一口茶,眉眼含笑地望着面前猎奇地左顾右盼的孙晴,“是个消遣憩息的好处所。”
冬儿是你承诺要许给我的,但是你却办不到。
“没想到,没想到啊,”陆逊坐在窗边,望着楼下的一片繁华苦笑,清幽的茶香缭绕四周,“主公,孙仲谋,我一向觉得你是这个天下上独一值得我信赖的人——没想到到头来你也在棍骗我。”
“孝则!”
孙晴一时慌了手脚,只得尽量让顾劭的身子挡住那人的脸,靠墙怯缩着。
二人随便找了一家茶社靠窗坐下。这家茶社建在三层楼阁上,内部的桌椅皆是竹木做成,墙壁上裱装着书画,混着淡淡的茶香,很有一番遗世独立的神韵。透过窗户能俯瞰整条街的繁华,视野偶尔被招旗遮挡,亦暖亦凉的风从耳边吼怒而过。
顾劭俄然回过神来,才发明孙晴已经走出去十几步远,正冲着他挥手。金灿灿的阳光从云端倾泻下来,泊在孙晴深紫色的衣衿上,收回精密的五彩光芒。他也朝她挥手,然后快追几步赶上去,脸上弥漫着光辉地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