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役,老是会死人的,哪怕一场畅快淋漓的大胜,仍然会死很多人。
怕不是有点大病!
甚么诡计狡计,就是个笑话。你再智计百出,在邵勋这类残暴的气力面前,毕竟过分浮泛——是的,在杨宝眼中,邵勋就是那种残暴残暴的武人,甚么事都干得出来,甚么人都敢杀,让人发自内心地惊骇。
残存的敌军远远见着,发一声喊,惊骇散去。
贼军屁滚尿流,遗尸数百,狼藉得不成模样。
妈的,杀人都杀出艺术感了。
“噗!”红抹额在凄风冷雨中轻舞飞扬,势大力沉的重剑从上方斜斩而下,只听“咔嚓”一声,一名西军小校的脖子被劈开了大半,随之而来的是喷涌而出的鲜血。
他的头脸之上尽是鲜血,几近糊住了眼睛。
“追!”邵勋将人头甩在一边,顺手捡起一杆长矛,大踏步向前。
凶恶、嗜血、残暴,带有淡淡的血红之色,与平常安静、暖和、睿智的模样完整不是一回事。
在这一刻,练习服从表现了出来。即便仇敌没着甲,兵士们仍然下认识地往脸、脖子、大腿等部位扎去。
“督伯如此神勇,令人叹服。”弃弓捉刀的李重用略带崇拜的目光说道。
邵勋举侧重剑,持续向前。
“既如此,另有甚么好说的!”邵勋哈哈大笑,重剑往前一指,道:“但随我行!”
到处都是“噗噗”的声响,那是长矛捅入精神后的灭亡音符。
三百多战兵从辟雍解缆,一起向北,过国子学、雨花寺、牛市等,杀出去了好几里地。
菜鸡互啄的战役,在设备程度没有较着差别的环境下,谁的士气更昂扬,谁的赢面就更大。
没有任何牵挂,数百兵像推土机普通,沿着并不宽广的大街稳步向前。所过之处,尸身满地,鲜血汇如溪流。
此人怕是跟张都督一样,有点病。
能有人照应,这类感受真好。同时也从侧面申明,洛阳守军临时还能拧成一股绳,多数督司马乂的号令还是管用的,起码部分担用。
有人想逃窜,抛弃了统统能扔的东西,回身疾走而去。
再前面,糜晃的幢旗还在,听那麋集的脚步声,仿佛多了很多人,莫非有城南百姓自发跟从?
“饶命……”一名满脸稚气的敌兵哭丧着脸,踉跄后退,见到邵勋加快法度,绝望地向前捅出长枪。
“但随我行!”军士们喊声破天,士气昂扬得无以复加,纷繁应道。
鲜血染红了他的甲胄,腥味扑鼻而至,令人作呕。
“有督伯在,何敌不成破?”黄彪避开了邵勋的眼神,大声回应道。
听声辨战况,牙门军的战役力还是不错的,杀声一向向北,往平昌门的方向持续。
劫夺玩女人的时候,谁他妈的还着甲啊!这仗没法打,先跑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