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浩劫至[第3页/共3页]

李晓东那厮的大话倪洪是半点都不信的,换成是倪洪本身,如果能有李晓东现在的权势职位,会听荷兰洪门总部的话吗?傻了才会听呢。

这小我,叫做李晓东。

泰晤士河两侧,绿油油的草地披发着勃勃朝气,在艰苦的环境下给伦敦市民供应着可贵的氧气。并不敞亮的路灯光远远的满盈到泰晤士河上,给温馨流淌的河水增加了几分清幽和通俗。

...

装载着六名壮汉的别克商务车驶进了伦敦城区一条阴暗的街道,拐了几个弯以后停了下来,六名壮汉骂骂咧咧的下了车,公开人手一把的拎着斯特拉冲锋枪,仿佛一点都不在乎两边的乌黑矮楼里是否有人会重视到他们。

暖和的夏夜,全部伦敦城都覆盖在浓烈的雾气中,能见度极低,于伦敦而言,那就像是给一个身材曼妙的原生态女人穿上了一件丢脸的外套。氛围中充满着一股刺鼻的汽车废气的味道,刚到伦敦城的人或许会感觉恶心,但是对那些长时候糊口在这里的人,接收了太多的汽车尾气和雾霭后,也就变得百毒不侵了。

在那千钧一发之迹,一个蒙面黑衣人从天而降,在李晓东的头顶凝集出了一面盾牌,抵消了那道剑气的威势以后,阿谁黄牙中年人撒腿就跑,倒是来不及了,被从天而降的蒙面黑衣人挥手一道劲气打出去斩成了飞灰!

李晓东的脑中轰然炸响一声,就落空了认识。

四年后。

他穿戴一套玄色中山装,高高的立领,遮住了小半个脸,让人不轻易逼真的认出他来。他的手上也戴着一副玄色真丝手套,非论做任何事,都留不下半个指纹。

但是那几个故乡伙的神采并不是很好,李晓东没有亲身去驱逐,也太失礼了吧?

“歌颂上帝,我爱死那些小女人了!只要给我一颗西地那非,我一早晨无能翻十个!”

但是不是真的重量级,也只要他们本身晓得了,那种平白无端的摆谱,是非常失算的。如果他们早早的就对李晓东的升班会表达祝贺,早早的就来了话,统统的悲剧都是不会产生的。

无声无息的枪弹,窜入了他们的脑海,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在场的人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但还是被李晓东的大手笔给惊呆了,这尼玛的,实在是太放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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