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模糊传来红袖的感喟声,接着便是碗盘碰撞的声音,很快她们便清算好桌子分开了。

这几日,黄晓谜一向在思虑如何和红袖相认,毕竟红袖有过一次相认的经历,应当比其别人接管力强上很多。可想的轻易,做起来太特么难了,此人与狗之间的代沟底子就不是沟,而是一片**大海啊!

“啪嗒”一声,一块鸡胸脯肉丢进她嘴里,黄晓谜下认识的嚼了嚼,艾玛,真香呐!之前都感觉吃烧鸡跟嚼馒头似的没甚么味,到底人和狗的味觉还是不一样啊!

她刚想扑进红袖怀里,秀禾变戏法似的变出一根大骨头挡在她面前,驯良可亲的拍了拍她毛茸茸的小脑袋,“吃吧,专门给你留的。”

嗯嗯!还是凌霄聪明!

凌霄一向冷静的抱着她靠在门板上,待听到内里再没有一点声响,这才抱着她靠坐在床边。

发……发.情期?小……小公狗?

每次停顿就多叫一声,这么较着的一二三四五,红袖应当听的出来吧!

请谅解人的反射弧永久比不上狗,特别是在面对诱人的食品时。黄晓谜还没反应过来,这狗躯就“汪唔”一声飞扑畴昔,叼起肉干就窜到屋外,等她吃完肉干再回顾,卧房门已经关上,哪另有她插手的份!

红袖抿了抿唇,开口说道:“克日王府也不承平,并肩王连贵为兵部尚书之女的徐水月都敢追杀,可见他对家主也是至心的,想来这尸首在他手中也不会屈待了,何必固执的去找那尸首。”

啪!

红袖笑盈盈的夹了一块肉扔进她嘴里,黄晓谜无法,哼哧哼哧的嚼完肉持续狂吠。

“庇护家主是我的职责,即便是尸首,我也要庇护到底!”

凌霄!你个闷.骚男,不敢欺负红袖就找她练手吗?那日她一向处在失而复得的欣喜中,竟被凌霄从里到外洗了个洁净,该看的不该看的,该摸的不该摸的……

再喂肉,再吠!再喂肉,再吠!

黄晓谜顿觉五雷轰顶!

黄晓谜一愣,心中涌起无数酸涩,傻凌霄!人都死了,还管那尸首做甚!

固然她现在只是条小母狗,又有一层厚厚的毛,可她毕竟有着一颗娇弱的女民气呐!被一个肌肉健壮,面貌俊朗的衤果男洗遍满身,会故意机暗影的好吗!

吃完今后,再接再厉,黄晓谜扒着红袖的腿,再次冲她狂吠出她自以为简朴易懂的“一二三四五”。

“家主既然能够借尸还魂到良小鱼身上,还叮咛我们不准报仇,许是晓得本身还会再借尸还魂,我们不如耐烦等候,总比一次次冒险去找两具空壳要好吧!”

“是小母狗。”凌霄眼皮都没抬,俄然曝出这么一句。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对哦,凌霄和红袖本来就是一对啊!只是没想到,他们之间竟连只狗爪都插不出来!

不对,她不是来吃肉的,她是来对暗号的!

“本来阿呆喜好吃鸡肉啊,叫这么凶,还想吃是吧!”秀禾笑着走了过来,夹起一块鸡肉递到她嘴边。

疏忽掉秀禾殷切的视野,她一掉小屁屁,举头阔步的走到红袖近前,张嘴刚想嚎出暗号!

“借尸还魂岂是那么轻易的事?阎王放她一次,还会放她第二次吗?”

“嗯。”凌霄一边扒饭一边沉声回道。

直到黄晓谜撑的不可,把嘴里的肉吐到地上的时候,凌霄俄然开口:“它仿佛不是要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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