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西说:“团长大人,我们是很忙的,没有空和一群跳梁小丑东拉西扯的,事情处理完了,那就让我们接着做我们该做的事吧,别的,副团长他们也需求到医馆去医治。”

城南是马里恩城的贫民居住地,那边很乱,地痞地痞层出不穷;城西则是富人区,初级的洋房连成片,环境美好,来往的都是高雅的贵妇和穿着得体的名流。

蒙哈马说:“我的天,你打斗还没打够吗?!”

学徒对老头儿说:“教员,有病人来了。”

塔卡莱斯说:“城南的医馆比城西的医馆便宜了三分之一的代价。”

塔卡莱斯的剑术都是跟着约克镇的托比大叔学的,而与他过招的的人也只要过托比大叔和蒙哈马,这导致了他本身底子就不清楚本身的程度在哪儿。他一度以为本身是个妙手,可在赶上路布后就受了挫,也不再坐井观天,日日好学苦练,还缠着路布传授他盗贼的技艺,这些日子以来,倒也进步很多。

老头儿说:“能够。”

蒙哈马说:“甚么?!你都没看我到底伤到哪儿了就要收一个金币吗?!”

塔卡莱斯忍无可忍地一拍桌,指着老头儿的鼻子痛骂,“我们是来看伤的不是来给你占便宜的!菲尔西也是男人你快去治治你的眼睛吧!”

两小我都是没有正规练习的野门路出身,一场剑术的比试是乱七八糟的,可他们二人天赋都很好,一招一式间都极具灵气,特别是塔卡莱斯,他反应很快,思惟也快,他像是能预感到别人下一招会出甚么似的,总能提早接下法弗兰的招式并予以回击。

老头儿用眼角的余光瞥着塔卡莱斯,说:“能够。”

老头儿说:“我和太多佣兵团打过交道,一眼就能认出你们是不是佣兵团。”他捋了捋本身的胡子,说,“如许吧,你们替我完成一件任务,我就把药赠送给你们外加给你们佣金。”

塔卡莱斯松开他的剑,他不想砍人,想掀桌了!他也不是志愿长这么一张脸的啊!

老头儿愁闷地拍学徒的头,学徒笑笑不说话。

塔卡莱斯面露忧色,就要去掏钱,却听那老头儿说:“你让我摸一把你的胸,我就七十个银币卖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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