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相对沉默着,都低着头,脸上飘着红晕,时而昂首看对方一眼,如果视野撞上了又缓慢地别过甚去,较着是两情相悦的小情侣模样。

塔卡莱斯骨子里是神驰着冒险的,他最爱看的书就是《佣兵的交战》《佣兵的平生》《佣兵的故事》等等与佣兵相干的书,不管是在哪一部书中,佣兵都是英勇的,是恐惧的,他们用本身的生命与鲜血去完成别人所拜托的任务,他们的糊口是那么的刺|激和出色纷呈,每一天都过得与众分歧。除此以外,佣兵是绝对自在的,当你成为佣兵的那一刻,你就不再属于国度的统领,你能靠着佣兵证游走在各国去熟谙不一样的人,接不一样的任务,而那些在金字塔顶端的大型佣兵团,他们乃至能直接影响一个国度的安宁与繁华!

塔卡莱斯促狭地说:“吉蒂才是重点吧。”

塔卡莱斯说:“对,当上佣兵我们就能有钱啦。”

吉蒂就是托比的女儿,本年十七岁了,与脸孔狰狞的托比分歧,她长得娇小可儿,脾气开畅活泼,很受男孩子的欢迎。约克镇里好些适龄的男孩儿都在打吉蒂的主张,而蒙哈马亦是寻求者之一。常常有那大胆的男孩儿假装到托比饭店去用饭想要和吉蒂来一场约会,可托比都瞧不上这些没见过世面的男孩子,凶暴地把人都赶跑了。

二人再度挥别了来送行的人,碰了一次拳,义无反顾的走上了属于他们的门路。

蒙哈马说:“我在想要不要当佣兵。”他叹了口气,说道,“塔卡,按托比大叔说的,当佣兵就要分开约克镇了,你想想,我们走了后谁帮玛莎太太捉猫呢?谁去听托比大叔讲故事呢?谁去帮吉蒂搬动重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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