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男人投降,“我姓张,你叫我张三好了。”
并且琪琪格还得了一个动静,实在太上皇和太后都是被侧妃找人害死的,估计也是那人的要求。
她在脑海里搜了搜十岁之前的影象,终究从脑海里找出那位喜好欺负她的小乐哥哥,顿时黑了脸,看着那熟谙的小眼睛(不熟谙的时候是狭长眼,晓得是小时候爱欺负她的人时就是小眼睛了。),“你就是张乐轩?”张乐轩是在家排行老三,叫他张三倒也没错。
三个月后,她的身材完整好了,面貌也规复了。不过顾锦常日里老是蒙着面巾,大师都觉得她还是毁容丑女。
“张三李二王麻子的张三吗?”
正中间是是一个火塘,现在烧着火,上面架着锅,内里一锅羊肉已经煮得沸腾,眼看便能够吃了。这羊肉是乌日娜弄来的小羊羔肉,鲜嫩着呢!
原主十岁到蛮国后,就放了脚,脚骨正了过来。但是她脚型小巧,长到现在也不过比三寸弓足大那么一点点。除了走起路来摇摇摆晃的,其他倒没甚么。
顾锦道:“你自小就说要当将军,骑大马,现在算是如愿了吧!”
不太长大后,顾锦看了看张乐轩满脸的胡子,莫不是长残了?
张三大笑,“没错,就是阿谁张三。”
张乐轩见她大眼弯成了新月,嘴角还笑出一个酒涡,俄然感觉心扑通扑通的跳得缓慢。他别扭的辩驳,“才怪,胖墩有甚么敬爱的,我小时候才叫都雅。”
顾锦附和,张乐轩小时候长得粉雕玉琢,因为过分肥胖,反而有些像小女孩。原主第一次见到张乐轩时,误觉得是mm,成果就跟张乐轩结了仇,时不时被张乐轩欺负。捉小辫子啊!扯裙子,丢小虫子……小孩子的玩皮真的给原主留下了非常深的暗影,以是她才这么深切的记得他啊!
即便如此,还被琪琪格夸她走路都雅呢!
张三板滞了一会,俄然想到,“我记得柔福公主缠了脚的,你能……你能让我看看吗?”说到最后张三仿佛有些羞怯。
报了毁容之仇后,顾锦在旁观侧妃过着惨痛的日子里,按部就班的调度这具身材,同时动手规复面貌。
顾锦淡淡反问道:“你随便吃别人的东西就不怕,我在内里下药?”
本来人家不熟谙你,你就不认她啊!顾锦悄悄翻了个白眼,打断了他的滚滚不断,“你如何来蛮国了?”
那男人笑了起来,暴露一口乌黑的牙齿,“你现在才想起问我啊?是不是有些晚了?你都不怕我是好人?”
“不成能。”张三立即辩驳,“我解缆前还见过柔福公主,她不成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