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真是想想都感觉难堪!搞得我都有点镇静了。”
他又开端风俗性的喃喃自语:“咳咳咳咳咳……别严峻,我们能够先往好处看,起码我已经想起了这个【埋骨地】伏笔的来龙去脉,已经算是走出了第一步。不是吗?咳咳……”
萧远悠作为写书的作者,主要角色们等闲还见不着他,以是从今今后这类喜好装神弄鬼自嗨的角色应当也不会少见。
如果要对抗配角,单凭作者的力量是不敷的,在书中寻求依托就很有需求,而此时的伏笔,明显有机遇借到最强的冥王作为助力。
作者,与故事剧情无关,既不是配角也不是副角,硬要说的话,他是导演,演员不管画甚么妆,这一幕该是谁就是谁,姓甚么?叫甚么?年庚多少?双亲安在?从哪来到哪去?兜里几毛钱、名下几亩地、地里几斤菜……零零总总,只要你不懂的,没有他不知的。
分开寝室下楼,绕过回廊来到后院,此时的老太正坐在门路上,眯眼看着后院那片地步。地里结着比公交车轮胎还大两圈的南瓜,几个一样穿戴保母装束的猩猩正在给作物浇水。
“总之这个还充公的伏笔能够用,但我该如何用?”
想来,安迪能为了大局而忍住不杀他,都已经算是宇量不凡,足可说一句了不起。
因为极致的力量并不叫“无敌”,而是叫做“深不成测”。《欺世》中独一一个深不成测的角色,就是这个伏笔中的冥王。
伏笔这东西,作者想得起来才是伏笔,想不起来,那就是坑。萧远悠早早地就忘了这茬,这个事件一向到正传结束都没能处理,作者留包充公的窘事被细心读者翻出来,其难堪程度比如是女名星挖鼻屎被不测拍到。
这个所谓的仇,是超出了统统的深仇大恨。你半生拼搏,赢了个家庭完竣、功成名就,有朝一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恰是指天骂地的时候,俄然有人给了你一耳光,指着鼻子奉告你:别骂天了,傻×,统统都是我安排好的,你服不平。
“面对这么一群急需宣泄工具的疯子,我随时都有非命街头的能够――”他还忘了估计一点,个别心机阴暗者更会找机遇抨击折磨他。
“这一段剧情是魔王复仇的故事背景,咳……我得去找阿谁八成绩是冥王的老太婆重启这条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