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

原著中魔王的战力定位是【魔剑士】。意义就是那种,拿起剑能插手剑术锦标赛,放下剑能进邪术俱乐部的双栖能人。

…………

作者,被角色绑进了书中天下。

有何话说?败矣!

“嚯,鄙人赢了……终究赢了是也!”阿尔弥沉浸在胜利的高兴中。

“谨慎了!”阿尔弥向来是尽力以赴的,这一招也是极尽精华的细剑绝技。

一个是惊,惊本身从没赛过一招两式,

“看招!”她的惯用剑是细脊快剑,骤雨般的刺击几度打断对方施法。魔国法度稳定安闲应对,两人换招快得目炫狼籍。半晌间百招已过,两人身上各有剑创,但却无关胜负。

勇者深吸一口气,起手!直接亮了一手最对劲的剑技【九曜寒芒】,刺剑九次闪动,寒芒几近同时飞出,如同九颗星斗点去,每一道都可虚可实。

恍神间再输了一招,又是措手不及,连连后退。

正巧,这时萧远悠起家跑路,安迪又不得不在百忙中还丢石头打伤了他的腿。

整套剑法苦练十年,但只此虚晃一招,可攻可守,出其不料,善能抢得先机。

这一下大出两人料想,因为魔王和勇者的比武中,勇者输多赢少。但此次比剑,阿尔弥一上手就大占赢面?

不过还是只能感慨:要死还真不轻易。被他们如同鞭挞的剑风抽得两下,又只好从字面意义上滚远了很多。

在本身角色的折腾之下落到这幅地步,真让人顿生一种“挂印封笔、金盆洗手”的设法,再多写一个字我是孙子。

这是轻剑剑技中炉火纯青的成就,旁人哪怕只学半成都能拿去击剑比赛上逞威风。

“你想当一辈子的懦夫,还是要当豪杰――哪怕只要几秒钟?”萧远悠想了想:“我选懦夫好了……”

萧远悠,间隔他们有十米间隔,处于一个不需求交3D眼镜用度的绝佳抚玩位置。当然――

好死不死,在这装死?

这一剑剑风鼓荡,横扫袭来,勇者下认识降落重心,俯身侧倾,华发飞旋。安闲避过剑芒,一气呵成,躲过横斩后九招不收不撤,更把安迪逼到手足无措。

“噫?”阿尔弥犹疑中手上慢下一拍。

另一头,阿尔弥守势更急,安迪尽力应对。

此时魔王不敢追击,守势一顿,两人都是诧异非常。

但比及阿尔弥剑路到了面前才发明这一剑竟然挡住了周身关键,似是攻上三路,又像是攻陷三路。

安迪看不懂她有甚么杀招,暗韵反击之力,挡下这一剑,可化招分三次进击,六次变招,让你防不堪防!

“我如何!把朴重!写得!这么蠢?”落入魔王手中的萧远悠生无可恋。

杀意满盈,九绝一剑!

大抵还要等好久,勇者才会用她那纯真的脑袋进入思虑形式:是不是忘了点甚么。

勇者和他对拼邪术,从没打赢过,那么就只幸亏剑技被骗然多加仰仗。而魔王在邪术上多占上风,在剑技上就不免轻视。

说来还记不记得,有一招从山滚下的身法――

“我去!”萧远悠双膝一热,然后传来剧痛,顿时趴在地上转动不得,口中连声叫痛。一摸膝盖,已经是一片血迹,痛感开端逐步麻痹:“这家伙跟我有仇吗……我但是你爸爸!(大实话)”

“你变强了?”

实在这是个心态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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