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宠握着匕首长叹一声道:“我本来觉得,‘聆锋号’的店东会是个识货的人,想不到也跟平凡人一样俗气呢。”

“看得出是党项人的工艺。”他长长地叹了一声,“传说两百年前党项人曾与吐蕃有过一战,党项军队不擅锻造兵器,刀剑冲突之类设备比吐蕃军的要差出很多,又被隔断了前去中原采办兵器的门路,导致一年中几次惨败。厥后党项首级派出一支千人小队奥妙南下,花重金拉拢我大宋能工巧匠,学习炼造之术。传说他们中只要不敷百人终究回到了故乡,却为党项人的军队铸出了本身的精美兵器。这类很暮年才昌隆的技术在中原早已失传了,只要为数未几铸得较好的兵器留下来。”

他摇了点头,将匕首原封不动地交回高宠手上,咳了两声说道:“是把很标致的匕首,年代也悠长,不过材质和工艺都算不上精美,只能当作古玩赏玩罢了。”

白棉布被谨慎地揭开,暴露一把比手掌略长的匕首来,柄和鞘都是紫檀木雕成的,纹饰古拙而精密,比平常的匕首要轻了很多。店东向前走了两步,借着天窗中投下的光细心打量着,又用干枯的手指叩了叩外壳,内里模糊地泛出叮的一声轻响。

高宠抿着薄薄的嘴唇笑了笑,从怀中摸出一个颀长的包裹来,递到店东青筋毕露的手中,淡淡说道:“没甚么,只是想请人帮我看看如许东西。”

他渐渐地抽出匕首,暴露乌金色的刀身,两侧古拙的纹路中填满了暗红的朱砂,只看斑纹的光彩便晓得这把匕首曾经历过多少光阴的洗涤,仿佛每一道纹路中都埋没了一个故事。

“我固然不是里手,却也晓得,兵器这类东西,就跟人一样是分为很多种的,有的徒有表面富丽,有的笨拙却合用,有的如豪杰横空出世,扫荡天下,有的暴虐凶险,不消出鞘便能见血,有的能庇护仆人平生安然,有的却能够焚毁一小我的灵魂。”高宠淡淡地说着,仿佛只不过在批评天下美酒普通,“这世上的庸人只晓得以镔铁打造的兵器才是上品,这此中又以燔钢所制兵器最为贵重,却不晓得刀剑如人一样本没有贵贱之分。那些杀气最重的神兵利器如同乱世中的豪杰普通,能够劈斩乾坤,却始终只能为大家间带来灾害,对一个平常女子来讲,或许反没有她的心上人常佩身边的一把短刀来得贵重吧。”

“呵呵,想不到这套神器竟然是实在存在的。”店东又干涩地笑起来,“我已经很多年不保藏那些传说中的兵器了,如果是年青的时候,听到如许的故事必然会热血沸腾吧,只可惜现在老了,只能守着这个小店做些倒卖买卖。”

年老的店东在这狭小而暗淡的空间中却变得分外敏捷起来,他拉起高宠的双手,细心查抄了从指尖到手肘的每一寸枢纽与纹路,乃至靠近了耳朵去听叩击手腕收回的声音。

金玲一蹦三跳地跟着那青年消逝在架子前面。店东回过甚来,问道:“不晓得公子又想要些甚么呢?”

“我只要一把剑作为互换罢了。”高宠神采淡定地说道,“一把你店里的剑。”

高宠愣了一下,店东却不看他,只是低着头,仿佛自言自语般持续说道:“这把匕首的款式和质地独特,且颠末这么多年仍然不锈不腐,刀身几近没有涓滴磨损,不像是平常兵刃,约莫是一把极其贵重的礼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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