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全能型皇帝[第1页/共3页]

从宁远跑出去的约两百清军都跑北边去了,估计已经在连山大肆鼓吹他的神话,这时候驻防锦州的艾度礼估计还正莫名其妙当中呢。

“这么费事?”

说到底明军就是差在了这个敢战上,真要都和明天那样一百骑对五十骑扭头就跑,那要还能打败仗就是天方夜谭了。

“这不好说,如果打不穿盔甲的三十丈应当还能伤人,但如果打穿了棉甲的,那也就是个不到十丈了,穿厚点估计五丈以内能伤着就很好了,像陛下那样穿上一层钉铁片的厚棉甲,再穿上两层锁子甲,内里再绑一圈儿山纹甲,就算能够打穿实际也就破点皮,如果前面再横上个盾车,那差未几也就没甚么用处了,并且这东西因为工部的人粗制滥造,还常常轻易炸膛,依臣看,用这个真还不如用硬弓,只是硬弓普通人拉不开啊!”

“能打多远?说实话,不带吹牛的。”

他现在也只能先做这些了,并且就这些也不是短时候内能够希冀的,毕竟不管李自成还是多尔衮都不会给他时候攀科技,真要想守住这宁远,其他甚么招这时候都没用,只能去真刀真枪地拼杀,说到底还是他手中的狼牙棒最可靠。

“那么为甚么不在内里包上一层东西呢?比如说麻布,特别是胡麻布,用这个把弹丸包起来,如许不就即是让它大了一圈吗?然后放到油里浸泡一下,就算略微大一点,因为麻布是软的,并且浸泡了油,也一样会很轻易地塞出来,但它却能封住漏气,如许再开枪时候射程不就增加了吗?当然,也不必然非得是麻布,软一些的皮子也行,比如说鹿皮之类的。”

他端坐在太师椅上,看着城外已经返青的大地自言自语着。

杨丰无语地说。

这一点他的确深有体味,明天他身上挨了三十多颗枪弹,最深的腿上几颗也不过打进肉里一厘米,还没等他专门停止医治,就直接被愈合的肌肉给推出来了,最后脱下甲胄抖了一地的铅丸子,看得他也是挺无语。

杨丰向身边一名军官招了招手说道。

那军官说道。

多尔衮正筹办带领雄师向西,像前次一样出蓟州跟李自成合股攻北京,或者在明军和李自成两败俱伤时候一石二鸟呢,估计连李自成篡夺北京的动静都够呛能晓得,这时候信息的通报速率慢的很,乃至连他篡夺宁远的动静都不必然能晓得。总之在他篡夺宁远后的第二天统统安静,陈副将兢兢业业地动员部下盘点城内物质并且安排城防,固然这个将军不是很能打,但倒是个很好的助理型人才,起码这些天的表示让杨丰还是很对劲的。

“说的好,赏你个千户,不过先记取今后再实封!”

“万岁圣明,臣等茅塞顿开!”

再说兵士本质。

杨丰预期中中右所清军的反攻并没有呈现。

那军官说道。

那兵士忙从腰上抽出一个小竹管,拔出塞子把竹管里的火药谨慎翼翼地倒进枪管,接着从腰上盒子里摸出一个铅丸子,从枪口又装了出来,再抽出枪管上面的通条伸出来用力杵了一下,翻开仗门盖,再从腰上抽出另一个小壶,向火门的药池倒了燃烧药,用力晃了几下枪身,估计是让火药漏下去,接着又从腰上扯出火绳夹在掰开的火绳夹子上,拿出火折子吹着,先把火绳引着了,这才端起枪向火线做对准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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