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草原羊。肉质紧实,有嚼劲,特有的膻味与油脂肉香异化。未几时,一整根羊排就下了肚。

公然,一念以后,儒生这便正色道:“大王已在帐内恭候,请随我来。”

阎柔转望刘备,抱拳道:“这位便是少君侯。”

刘备倒是实打实的汉室宗亲,陆城亭侯。久居幽州,乌桓多数能说汉话。贵族乃至能书汉字。陆城侯的名帖可做不得假。不久,几个穿着富丽的乌桓王近臣,便鱼贯而出。

听闻草原上有大群野马。乌桓人的良驹,多是野马驯化。若遇马王,便是一等一的神驹。阎柔所托之人,与乌桓王近臣熟悉。交给阎柔的信物和刘备的名帖,也被大帐外的乌桓军人,送入帐中。

没等回过神来,嘴巴又一紧。一个趔趄,险被扯到在地!

等刘备洗漱结束,黄盖端来米粥。围着火塘,与世人一起食用。

小瘦子低头看了看胡人少年洁白的贝齿,这便放心的甩了甩羊腿上残留的口水,塞进本身口中。

须知,一副铁甲,非常沉重。

如何回事?

敢情这小瘦子在抢本身叼在口中的羊腿啊!

想到这里,程普又不由深看了刘备一眼。蓄养部曲家将,乃至门客死士,都不新奇。但是,如白毦精卒精美者,却人间罕见。如此精兵强将,楼桑少君侯立名北地,却非幸运。

刘备打小就吃惯了三叔猎来的野味。除了那颗金熊胆,这些许的牛羊荤腥,又能算得了甚么!

领刘备进入的中年儒生,也已自坐其位,优哉游哉的用解食刀割取肉食,送入口中。

满帐落针可闻。

刘备嗅着米粥的香味,悠悠醒来。锅中所煮,皆是楼桑本季新米。开袋稻香扑鼻,熬出来的粥,更是香气四溢。

珐琅札甲又比浅显札甲更重。

想必与其本身遭受有关。

但是这些壮汉,却举重若轻,行动如常,并不受限。足见有多刁悍。

在外相帐篷间一起穿行,日落时分,终究到达了王庭地点。

“……”见小瘦子竟吃了本身的口水,肝火横生的胡人少年,猛升起满脸红晕。羞愤难当,这便哇的一声,夺门而出。

午后便赶上了第一处乌桓部落。阎柔深谙胡语,寥寥几句,便能获得仆人家书赖。放一队人马从自家草场奔驰而过。

白毦精卒,浑身披挂,整日不见卸甲。

待世人站定,阎柔弓身上前,正筹办行胡礼,却被刘备禁止。

幸亏,他此来只为贩马。

披荆斩棘,称之锐!

刘备端坐马背,打量着王庭连片的帐篷群,穿行其间的汉、胡人等,不由心生感慨。一行人马如此简朴就能直入王庭。从刘备的认知角度来判定,所谓的右北平郡乌桓王,也不过如此。

目光扫过。刘备信步走到一个略显肥胖的胡人劈面,亦盘腿坐下。从堆高的食盘中拽出一条羊肋排,送入口中。

此时的乌桓王,都是自封。朝廷并未敕封三郡乌桓。

程普暗自揣摩。如果被一伍精卒合围,他可否有必胜的掌控。

世人纷繁上马。将马匹交由几名精卒顾问,刘备便在黄盖和程普等人的护佑下,走进了乌桓王帐篷。

为一条羊腿,相互角力。面红耳赤者,比比皆是。

若遣一刺客杀之,群龙无首,乌桓岂不自乱?

论用饭,廉颇、樊哙就是先例!

见刘备如此,黄盖和程普相视一笑。齐齐上前,盘坐在刘备身侧,坐地与胡人分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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