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能闻出来,真是短长了。
“晕血。”
他们这但是在冰封丛林的核心,还没走出去呢!
无殇不解地看向他。
她如许是不是太刻薄了,有点忘恩负义呀?
无殇感觉小符说得很有事理。
无殇缓慢地拿来药箱,把根基的清理事情做好,给他的手臂消完毒,伤口谨慎翼翼地包扎好,才慢条斯理地答复了小符的题目。
她自以为皮肤已经够白了,可这个男人的皮肤比她还要白上几分,仿佛很少晒过太阳,阳光下白到发光,几近要闪现透明的质感。
她本身则是因为体质特别,愈合才气非比平常,普通的皮肉伤要不了多久就能主动愈合,以是没有这方面的困扰。不然,她的身上,少不了也会留下几道难以消弭的疤痕。
听到无殇的题目,他转头看向她,“你会医术?”
黑衣男人点点头,真有此意。
莫非,是因为晕血的原因,以是他向来不让本身受伤?
可这位大兄弟好歹救过接连救过本身几次,她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本身都感觉心虚。
啊?
“无殇女人,你此次又是从那里带返来的病号?不会又是甚么大人物吧?我这谨慎脏可受不起惊吓了啊!”小符看着她把黑衣男人背回了医馆的后院,吓得心惊肉跳。
无殇不再多想,两只手悄悄松松把黑衣男人从地上拽起,一把扛到了本身的背上,背着他走出丛林,把他带回了天行医馆。
不会吧?
罢了,就当是还情面,总不能听任他留在这里不管吧?
……
黑衣男人听到她这个答复,眸中闪过一抹异光,没想到她会回绝为本身医治,负气普通地撩起伤口处的衣服,暴露血淋淋的皮肉,语气闷闷的,“我晕血。”
无殇和小符联手把黑衣男人放倒在了月儿隔壁房间的床上。
“这个我也没法治,天生的。”无殇很无法地摊摊手,表示本身没体例。
心血来潮去撩起了黑衣男人的衣袖,发明他的手臂皮肤光亮,如同重生婴儿普通纯洁得空,找不到一点受伤留下的疤痕。
不怪他怯懦,是无殇女人太轻易制造“欣喜”了。
佣兵长年在外履行任务,正如小符所说,总会有个磕磕绊绊的,或多或少都会受伤。伤势严峻又没法获得及时措置的,今后必定会在皮肤大要留下伤痕。
一天的工夫一晃而过。
无殇这才发明,他的一只手臂上确切在不断地流血,只不过因为他穿戴黑衣服,血液的色彩比较深,以是看不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