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熙熙叹口气,把手里的红酒杯往茶几上一放,回身去找了覃坤的拖鞋来,直接递给莎莉,“你帮覃先生换换吧,我顿时要去给他做夜宵,分歧适摸男人的脚和鞋。”

早晨,谭熙熙手里端着杯红酒,坐在客堂里柔嫩的真皮沙发上漫不经心肠看电视。

提及来,就是这份住家保母的事情,也还是靠干系才得来的,谭熙熙的店主是她母亲店主的儿子。

覃坤是个当红艺人,很红!

谭熙熙的思唯有些混乱,是碰到了灵异事件还是本身品德分裂了?

莎莉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轻声呵叱,“你吃错药了,没见坤哥都累成如许,在这儿啰里噜苏的说甚么正理!从速去煮东西吧。”说完本身蹲下来给覃坤把拖鞋换上。

莎莉去给覃坤倒了杯温热的白开水来放在手边,见谭熙熙还杵在那边就一皱眉头,“你傻站着干甚么,没见坤哥累了?去帮他把拖鞋拿来换上,再去煮点夜宵,热量不能高,蔬菜粥吧。”

莎莉一时无言以对,总不能说不要紧,刚给人换过鞋的手就去做饭这类行动坤哥不会嫌弃。

他固然混演艺圈,但出身不错,从小养尊处优的养出点逼迫症,事事要求精益求精,连入口的食品,饮料,酒水也不例外,这口红酒喝得他满嘴又酸又涩,细抿抿仿佛另有点纤细杂质,吐也吐不出去,别提多难受了。

因为谭熙熙向来都是一副诚恳头的模样,莎莉对她指手画脚惯了,没想到诚恳头俄然有不听话的一天,猝不及防,顺手接过拖鞋才反应过来,顿时有燃烧,竖起纹得又细又弯的柳叶眉,“你——!”

起首,出身不富丽。她母亲是从乡间进城的,给人做住家保母,一做二十年,现在还在做。

正沉浸在假想弹奏的欢乐里,俄然“砰!”一声响,大门被重重推开,一个高个子的标致男人快步走了出去,前面还急仓促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助理。

倒是靠在沙发里闭目养神的覃坤覃大少爷展开眼,不乐意道,“我的鞋很洁净,脚也没味道!”

保母就不一样了,事情性子分歧,家里的保母只卖力买菜做饭打扫卫生好不好!给换衣服穿鞋的那是旧社会的仆人!

谭熙熙一个激灵,回身就走,觅着影象里的方向去床头柜里翻银/行/卡——管它是灵异事件还是品德分裂呢,她得先把牙整了!

男助理叫耀翔,瘦瘦的小年青,一脸机警劲儿,帮覃坤挂好外套后就过来轻声问,“坤哥,下周要试镜的脚本我给你放寝室床头柜上好不好?”

这是如何回事?

谭熙熙一边赏识着富丽婉转的钢琴曲一边在内心梳理着本身一点都不富丽的人生。

这就是谭熙熙为甚么会感觉莎莉比覃坤的经纪人欧阳淑华更像经纪人的启事,太会摆谱使唤人了!

谭熙熙心想我还能喝甚么?“烧菜用的红酒,超市里买的,三十五块钱一瓶。”

柔嫩崭新的超长真皮沙发,尺寸庞大的壁挂电视,灿烂的水晶吊灯,吊着晶莹玻璃酒杯的酒柜,富偶然髦元素的室内装潢和吊顶,斑斓的抚玩绿植,只一个客堂就抵得上浅显人家一整套屋子的面积。

为甚么说是不富丽的人生呢?

风俗性对着镜子暴露一个文雅浅笑,镜子里阿谁形象如菜市场胖大妈般的女人便也跟着嫣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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