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他们现在在一起了,不然岂不是应了那句“不娶何撩”?
叶婉汐灵机一闪,便动了让它去帮手送信的心机。
封天域看了眼又将近炸毛的小兔子,唇角微勾:“有。”
青鸟作为传说中的神鸟,最后确切只作为侍从、信使广为传播,厥后也不晓得如何生长的,俄然就变成了世人丁中的爱情鸟,乃至一度与鸳鸯比肩。
当时,小家伙还不甚乐意,但终究还是美满完成了任务,获得了一小把灵米作为嘉奖。
当时去碰瓷叶婉汐,更多的还是靠的本能。
因为它晓得,只要跟着他,它才气碰到对它而言相称首要的东西。
(本章完)
“你们当初投胎前,就没想过弄点庇护办法,以防万一?”
“那……厥后呢?”
这么说来,她当初让这小家伙给大师兄送信,竟是无形中撩了大师兄一把。
“投胎前,我们想着你既然一向把它当鸽子,又那么喜好拿它当信鸽用。到时候投胎,它便干脆投成真正的信鸽。走之前,担忧分离,我还特地在它身上打了印记。只要有这个印记,不管我在那里,它都能找过来。届时即便我失忆了,它在我身边,也能帮我找到你,找到属于我们的回想。”
第454章爱情的见证
小兔子看着叶婉汐害臊又忸捏的模样,一眼看破或人用心卖惨撩人的谨慎思,当即对他投以一枚鄙夷的小眼神。
完整搞清楚小家伙的身份后,叶婉汐看它的眼神愈发庞大了起来:“宿世假装成鸽子也就算了,好歹都算是鸟类。现在变成兔子算个如何回事?”
故而,灵气崩溃一事,叶婉汐明天赋第一次晓得。
它的送信服从也由此演变成了为有恋人通报情书,见证别人爱情的意味。
叶婉汐怔了怔,旋即像是明白了甚么,脸一下子红了。
叶婉汐没法,只得留着它,幸亏小家伙伤好了今后能够自行出去寻食,平时除了喜好跟着叶婉汐四周转悠,外加在叶婉汐撸后山毛绒绒的时候跳出来争宠外,并不需求叶婉汐如何多操心。
当然,说了这么多,他那会不拆穿,到底还是存了那么一点不敷为外人道的私心。
就这认不出来真不能怪她,谁能想到一只兔子的躯壳里竟然藏着一只鸟的灵魂!
封天域这话,让叶婉汐不成制止的想起了她跟小兔子头一次见面时,对方那再较着不过的碰瓷行动。
封天域毫不在乎,乃至另有点小对劲。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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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的想要靠近这小我,靠近她,凭借她,享用她的轻抚与心疼。
当时恰逢雷雨气候,暴风高文,这小家伙慌不择路,一头扎进她院子里树丛中,差一点就成了暴风骤雨中的落汤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