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天、父、白叟、官贵、头、骨、马、金宝、珠玉、生果、圆物、冠、镜、刚物、大红色、水寒。
字占
出行:可行、宜向南边、就文书之行、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舟。
方道:东。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天时:雷。
子乃断曰:「金短木父老,器也,所借锄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闻之,果借斧,其子问何故?先生曰:「起数又须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锄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锄?必借斧。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推数又须明理,为卜占之切要也。推数不推理,是不得也。学数者志之!」(系闻声占例)
官讼:健讼、有虚惊、行移取甚几次。
静物:火、书、文、甲胄、兵戈、槁衣、枯燥之物、红色之物。
六水
出行:不宜远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盗、恐遇险沉迷之事。
坎为水水泽节水雷屯水火既济
数量:4、2、九。
听声音占
饮食:蹄、肉、山林野味、鲜肉、果酸味、菜蔬。
物卦起例(端法后天起卦)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花匠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干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成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年代日时占例)
姓字:羽音、点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谋旺:利求谋、乡里求谋、静中求谋、春占少遂、或谋于妇人。
饮食:豕肉、酒、冷味、海味、汤、酸味、宿食、鱼、带血、掩蔽、有带核之物、水中之物、多骨之物。
静物:金刀、金类、乐器、废料、缺器。
四字为四象。平分高低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数画数,只以平仄声调子之。平声为一数,上声为二数,去声为三数,入声为四数。
水山蹇地山谦雷山小过雷泽归妹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白叟往巽方,有忧色。问其何故有忧,曰无。怪而占之,以白叟属干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又以干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易》曰:「包无鱼,起凶。」是易辞不吉矣。以卦论之,巽木为体,干金克之,互卦又见重干,俱是克体,并无活力,且时在途行,其应速。逐以成卦之数平分而取其半,谓白叟虫:「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鱼骨鲠而终。
天时:天、冰、雹、霰。
离南坎北,震东兑西,人则介乎此中。
静物:方物、柔物、布帛、丝绵、五谷、舆釜、瓦器。
数量:3、2、七。
人物:少女、妾、歌妓、伶人、译人、巫师。
癸卯日中午,有牛鸣于坎方,声极悲,因占之。牛属坤,为上卦,坎方为下卦。坎六坤八,加中午七,共二十一数,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动得地海军之三爻。《易辞》曰:「师或舆尸,凶。」卦则师变升,互坤、震,乃坤为体,互变俱克之,并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