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阑珊[第2页/共2页]

“你还不是一样?”

日子一每天的畴昔,她从花儿普通的少女熬成了粗手粗脚,皮肤乌黑的农妇,宋母却仍然皮肤白净,保养得宜。

她的行动很轻,没有惊醒任何人。

她还年青,有的是体力和精力,并不感觉每天有多累。

蓦地回顾,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三个月前,她跟着公公婆婆,风尘仆仆的赶到都城和宋岩团聚,本觉得今后能苦尽甘来,结束伉俪俩长年分离的日子,谁知当天早晨,宋岩就说她过门多年没有为他生下一儿半女,是以他要休了她,另娶一个能生养的。

但这只是身材上的冷,比不上内心的冷。那种冷让人堵塞绝望,生不如死。

“阿兄,你太笨了,竟然一个都猜不出来。”

这是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下了两天两夜才消停。这么冷的天,虽不至于将全部都城变成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但满目标冷落凄冷是必定的。路上行人寥寥无几,大多是迫于生存必须出来上工的平头百姓,这些人穿戴薄弱陈旧的粗布麻衣,瑟缩的走在路上,看上去甚是苦楚,但他们的神采是木然的,仿佛早已风俗了如此度日。

这个小女人,仿佛在不知不觉中生长了。

二十两不是小数量,做庄户人家一年的开消都绰绰不足。许光宗动了心,兴冲冲地奉告了爹娘。老两口却并不急着嫁女,而是四周托人探听宋家的环境,得知宋父在县里的私塾里教书,品德学问都是没得说的,宋母是县城里一个富商的妾室所出,说话轻言细语,性子平和,他们的儿子宋岩长得一表人才,知书达理,这才放心的将女儿嫁了畴昔。

数月不见,凌端眉眼间的娇纵神采已然褪去,现在即便在抱怨,也只是打趣的成分家多,并无较着的怨怼之意。

夏季的山村到了夜晚老是格外安好,只闻声风声吼怒而过,其间异化着几声犬吠。

嫁畴昔后,许氏每天都忙繁忙碌的。天还没亮就要起床做饭、打扫院子、喂猪喂鸡,再给一家人轮番端洗脸水,服侍洗漱,除了家务活,地里的农活她也包了,锄地挑粪种菜种瓜都是她的事,早晨为了节流灯油,还要借着月光绣鞋垫和编菜篮,等赶集时拿去卖钱。

“我的身材安康的很,是能够生养的,只是,只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太少,以是没有怀上……”,他要休了她?许氏吓了一跳,忙红着脸解释道。

“阿四,你也能够到处转转,待会儿在南门汇合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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