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当看着这处景色的人类少年沉着地说要留下来时,朗坤感到不成置信。
自诞魔池中爬出来的那一刻起,朗坤看到的就是满目如干枯血迹普通的暗红色,就连天空都是永久的日暮傍晚,略微阴沉时能看到一抹来之不易的橘色,但大多数时候,魔族的天空都是红色的,魔气被夹裹在血雾里,到处弥散。
朗坤再次展开眼,冷酷的眼神扫视了一圈病房,过了好久才想起来本身在哪儿。
朗坤当时就再想把霍刑送回人界,只是还没行动,就被魔尊给呼唤去了。
他常常坐在本身房间外平台的边沿,吹着带有血腥味的风,看着脚下城池中如蝼蚁般相互残杀的万千魔物,看他们撕咬对方的血肉,直到将对方吞吃殆尽,不留一丝外相骨肉......每当这个时候,朗坤都会讽刺地想:你们为了更靠近中间的这座圣殿而战役,又安知糊口在这座樊笼中的我们不神驰自在?
相对于人界的缤纷繁华,魔族是绝对的萧瑟瘠薄之地,除了魔物,任何东西都不成能在魔族之地保存下来,哪怕是一花一草一木......以是朗坤也绝对不信赖,一小我类能够在这里活下去,可同时,贰心中也生出了一些不太较着的期盼。
朗坤依言畴昔坐了,耐烦等了半晌,才听魔尊道:“我传闻,这些日子你收养了一小我类少年?如何,当儿子养?”
“如果你不嫌弃,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如何?”朗坤饶有兴趣地发起。
实在他对霍刑、对统统人都扯谎了,他找返来的并不是零散得一些影象,而是全数。
少年沉默,不肯提起畴昔的姓名,过了半晌才倔强道:“我没驰名字。”
“没驰名字?那我要如何称呼你,叫你‘人类’吗?”
在爱情的樊笼里,任何深陷爱恋中的人都不会想要逃狱。
“的确,不是统统的魔族都驰名有姓,我有,他们没有。”
想当年,霍刑在魔族住下以后,一开端的日子实在并不好过,诚如朗坤所言,魔族氛围中的血魔之气对人类的身材伤害极大,一天两天的还不见怪,十天半月下来,霍刑便时有咳血的症状,非常费事。
“我叫朗坤,是下一任魔尊。”
朗坤苦笑点头,“尊主,被您说中了,霍刑他的确呈现了咳血的症状,并且我至今没能想出处理的体例来。”
如许的题目,换来人类少年一个不屑的笑容,“自相残杀又如何?不过是欲.望差遣,不想混鄙人面这些低等魔物中浑沌度日罢了,尽力活下来往上爬的事情我经历的还少吗?站在顶峰的好处,呵呵......多着呢。”
那样毫无活力的处所,初级魔物靠相互吞噬来加强力量,力量越强越能够脱颖而出,乃至褪去丑恶的表面,化成面貌或俊美或妖艳的人形;而如同朗坤这般的初级魔物,他们的人形则与生俱来,但是这类天生的优胜并没能给朗坤带来太多满足感,相反,老是住在圣殿高处的他,有着凡人没法了解的孤单。
“尊主谈笑了,我但是纯血缘的魔族,要一小我类来当儿子,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