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刑的反应很奇特,因为他普通不会这么干巴巴地与朗坤说话,以是朗坤不测埠看了他一眼,“你如何了,仿佛神采还不太好,肚子还疼?”
“找凶手,如果是魔族的话,没有来由不被我追踪到。”朗坤淡淡道。
这十年来,朗坤和霍刑的干系日趋密切起来,纵使两人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朗坤内心也明白,本身对霍刑产生了爱恋的感受,他不晓得畴昔有没有魔族生出过爱恋之心,只晓得本身沉浸在这类感受里,既甜美又痛苦。
“额......”他猝不及防靠近,朗坤从速后退一步表示没事,心却噗通噗通狂跳起来。
固然在和魔族的打斗中占尽上风,但霍刑身上仍然不成制止地带了伤,朗坤上前替他抹去脸上的血渍,顺手带出一缕魔气,将霍刑脸上的伤口给收了。
“这是做甚么?”霍刑问。
朗坤不明白,霍刑倒是晓得了,朗坤只能追踪到纯血种的魔族,对于他这类身而为人却堕入魔道的,那套追踪术底子不管用!对此,霍刑内心有些光荣,他晓得本身堕入魔族的事情总有一天会被朗坤晓得,只是不但愿是现在,能多瞒一时,老是好的!
霍刑吐吐舌头,朝朗坤笑得没心没肺。
在霍刑又处理掉一只魔物后,朗坤在上面叫他的名字,呼唤他归去。
抱着这等幸运心机,霍刑和朗坤又在镇上住了两日,才解缆回魔族。
......
朗坤:“......”
也因为他纯真地信赖着霍刑,以是并不思疑他能作出杀人灭口的事情来。
霍刑瞧着上面的修罗场,忍不住扯出一抹嘲弄的笑容,“人类过年守岁,尽是吃吃喝喝热热烈闹,魔族尽是些打打杀杀。”
“傻小子,我的魔气不是让你这么用的。”朗坤感受既好笑又无法,却恰好不会让霍刑绝望。
在人界,以霍刑如许的本钱,恐怕会有很多女子芳心暗许,若霍刑也中意此中的一名,两边喜结连理早生贵子,此时早该后代绕膝了。
答复朗坤的,是霍刑浑厚的笑容,只是这一次,朗坤不再像畴昔那样无动于衷,他被霍刑的笑容给闪瞎了。悄悄叹了口气,朗坤心想时候过得真快,不知不觉间,当年阿谁浑身是伤奄奄一息的少年长大了,他长得比本身高了,五官也长开了,变得漂亮诱人。
可惜霍刑并未让他们如愿,连续五天,他愣是在如潮流般翻涌而来的魔族中杀出一条血路来,让在上面观战的朗坤非常不测――不过四年多的时候,霍刑竟然已经能在这群穷凶极恶的魔物手中活下来,他的天赋之高、生长之快,实在叫朗坤不成置信。
“我是你捡返来的,你要对我卖力。”霍刑装傻。
一刹时,霍刑收起了浑身杀气和魔气,飞身回到平台上。
“哦。”霍刑干巴巴地应了一声,内心有些惴惴。
只是朗坤又哪能晓得,霍刑能打赢这些魔物,仰仗的并不是人类修炼体例中堆集出来的陋劣修为,而是魔气,只是四周散不尽的血魔气,将他身上的魔气讳饰得很好罢了。这几日的战役,让霍刑的修为暴涨,魔修突飞大进而导致内心的愉悦之余,他也总算明白魔物们为何喜好相互殛毙,的确是个大快民气又能快速汲取力量的分身妙法。
霍刑:“......”很有理,没法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