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斐尔,如何了?这么吃紧忙忙的。”哈维问。哈维是穷户窟的火伴,从小一起找吃的,一起捡东西,一起被人追着打的火伴。
“嗯……嗯!”
吃过东西,我就暂住在他家了。趁着天亮,我帮他做了些农活,比起搬砖的活儿还算是轻松的。早晨,我给他讲一些关于绿洲城的事情,他对这些都非常感兴趣。第二天,与辛普顿道别后,我持续向西北方向进步。
又过了不晓得多少天,沙丘上偶尔能看到几根白骨,不晓得这是人的白骨,还是植物的白骨,实在有些吓人。不过比起之前无穷的戈壁,也算是新奇的风景了。又过了不知多少天,沙地里能够看到几株从未见过的植物。这里看来间隔绿洲城很远了。向前望去,模糊能看到一个小村庄。我感觉又是目炫了,就没在乎。不过越走越近,我模糊看到了人影。这可真是令人镇静。不知多久的一小我的旅途中首要呈现了别的人。
“小伙子,你是要去阿克塞尔吧。”
“你真的不是从阿美尼亚来的?”
绿洲城是戈壁中的一片宝地,这里非常敷裕。即便是这里的穷户窟,也不会老是饿肚子,常常能在四周找到吃的。不过比拟富人们豪侈的糊口,贫民们显得还是很寒酸的。
“把守堆栈的事就交给你了,拉斐尔。这些货能够很首要的,千万不能出甚么不对。”
“我叫拉斐尔。你刚才提到的阿美尼亚人是如何回事。”我还是有些猎奇的。
“你好,有人在吗,我是从绿洲城来的,要去阿克塞尔,可否借住一晚?”
我给他们开了堆栈门,但是,面前的一幕让我完整傻眼了――堆栈竟然是空的!
“是啊。”
出了城,一望无边的戈壁真是令人绝望。可没有体例,硬着头皮也得穿过戈壁了。一向往西北方向走,就是托列姆的都城,阿克塞尔。在那边,说不定能找到好事情,以是就往西北方向进步吧。
我把骆驼拴在门前,就随他出来了。
不知不觉间到了傍晚,落日西下。街上的人们都仓促赶回家用饭了,而我却不能回家。当然我也没有家能够回,住的处所不过就是个小窝罢了。早晨我还要持续看着堆栈,一旦出事了,不但人为没了,连给他们干活的机遇都没了,特别是甲金,他的活儿都是给钱比较多的,我可不能因小失大。
“我叫辛普顿,你叫甚么名字?”
这村庄有十户摆布的人家,每户人家都在院子里种些戈壁里的作物或养了些家畜。村中心有一口水井,我想是因为这口水井才有了这座村庄的吧。
“真是可爱啊。”
“拉斐尔,明天早晨没有可疑的人呈现吧。”
我翻了翻那堆残破的甲胄,希冀从里边翻出些有效的或者值钱的东西。不过翻来翻去,除了锈断了的剑以外,只要一把短刀还能用,我也就不客气地拿走了。
实在还蛮想在那边多待几天的,不过各有各的糊口,赖在人家不走终归不是件功德。那边的村民都让人感觉与世无争,不但都很驯良可亲,还勤奋无能,和绿洲城的那帮混子真是有着天壤之别。
“你快走吧,我们不欢迎你。”那小我隔着门说。
“不过我也对神庙有些兴趣了,莫非神庙在这村庄四周吗?”
我立即奔向村庄。
话是这么说,但到了夜里,还是有些困的。这类时候,我就取出水袋和干粮,嘴动起来也就不会因为打盹儿而睡着了。早晨的温度很低,我披上事前筹办好的棉衣。大抵是披上棉衣后感到了一丝暖意,我垂垂地眼皮抬不起来了。不知不觉间,我睡着了。不过精力还是过分警戒了,没打一会盹儿,我立即把棉衣脱下,让冷风把我吹醒。毕竟是个蛮首要的活儿,该做的还是要做的,不能草率。我站起来在堆栈门口慢跑着,跑累了就坐在地上看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