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狂,人如其名,狂放而肆意,横行无忌,乃是军功榜排名第十九的准天骄,修为高深,没有人不害怕。
“金觉,杀了我的表弟,明天你别想活着分开这里!”金狂冷喝,眼眸中,杀机爆闪,蠢蠢欲动。
小鹏王、冰王,就是寻求王曦的千千万万人中的代表,曾经不但一次,在公收场合表达倾慕之情。
傲岸的脸上,写满了鄙夷和肝火,好像贪财的老财奴,不答应任何人动本身的半分好处,一旦有人冒犯,就是不死不休。
“杀,杀了孙悟空,将他碎尸万段!”
“这算甚么,有一个名列三十九名的顶峰一等天赋,讽刺他的金,成果第二天,他就被金狂分尸了,死不瞑目!”
杀弟之仇,不能不保,唯有手刃孙悟空,以他的鲜血,祭奠金觉的亡灵。
“非论你是何人,敢杀我的表弟,必死无疑!”金狂暴喝,语气中流暴露浓浓的杀气,略微小小的妖兽,竟活活震死了。
圣女,就是一个标记,一小我人敬佩,崇拜的工具,必须保持充足的冰清玉洁,只能做高高在上的女神。
“不过,我可不会放弃的。”孙悟空目光闪动,眼神一片果断,嘴角微微翘起,暴露一抹光辉的笑容。
“嘿嘿,风趣风趣,我和鸟人争斗这么多年,没想到让一个蝼蚁捷足先登,真是风趣!”冰王获得动静,不但不怒,反而在笑。
“嗯?”身材蓦地一顿,他俄然扭头,看向天涯。
“呵呵,鹏兄,看来你的声望降落了,一个知名之辈,都敢如此嘲笑你。”冰王嗤笑,在一旁添油加醋,激愤小鹏王。
特别是南域的男修士,圣女王曦,一向都是他们的女神,孙悟空这个犄角旮旯里的乡巴佬,何德何能,能获得圣女的喜爱。
眉头深锁,孙悟空的心中,升起一团火,早就传闻小鹏王傲岸在理,目中无人,轻视天下人,本日一见,尤胜闻名。
他不晓得情爱,但是晓得,和王曦在一起时,是最高兴,最放松的,这类感受,像是投入母亲的度量,让他沉沦不舍。
身为准天骄,金狂的动静渠道,但是很遍及的,眼线遍及战区各地,他是第一个找到孙悟空的人。
“啊……我的圣女,我的女神,谁能奉告我,孙悟空是谁?他在那里?”
普通人见了他,如同老鼠见了猫,都夹着尾巴阿谀凑趣,唯唯诺诺,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孙悟空竟然敢辩驳他。
“嘶,好残暴的人,莫非就没人管管吗?”
很多准天骄,都沉沦上王曦,不但迷恋她的美,更垂涎她背后的权势,一旦获得王曦的芳心,就意味着有天道圣地庇护。
在他看来,孙悟空只是一只纤细脆弱的蝼蚁,随便就能碾死,和他辩论,实在有**份,但无毛病他鼓动小鹏王脱手。
非论出于何种启事,总之一句话,孙悟空着名了!
貌似,这些人真觉得他好欺负,真的只是蝼蚁,谁都想上前踩一脚,老虎不威,还真当作病猫了。
一时候,统统男修士,都不淡定了,个个摩拳擦掌,嚷嚷着找孙悟空单挑,要虐死他,保护圣女清誉。
“哼,蝼蚁,本来你藏在这里。”小鹏王目光傲视,鼻孔朝天,轻视地瞥了一眼孙悟空,就收回目光。
“小鬼头,就是你杀了我的表弟?”金狂龇着牙,眼如铜铃,目露凶光,恶狠狠地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