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第144章 、我来当队长[第1页/共3页]

“别在那边比蛮力了。”一向沉默着不如何说话的李索俄然说:“第三阶段的任务首要以当代兵器为主,因为我们的行动工具更多的是人,我们的同类。”

统统的目光都看向李索,她的中国话比林迹最开端熟谙她的时候讲得顺溜了很多,但音质仍然有些烂,比起桑藜来,李索的声音也是惨不忍睹的。而当统统的目光都看向她以后,李索持续若无其事的做着她的仰卧起坐,她的呼吸很安稳,仿佛不管做多长时候都不会累的模样。在这里统统人中,也只要她是经历过第三期尝试的,按理说她应当被分到停止第四期尝试的小队内里,不过有没有那样的小队,统统的人都不得而知。他们都但愿能够从李索那边获得更多一点的信息,但是她只说了那一句,就再也不肯多说了。

但是李索的射击成绩竟然也不是第一,排第一的是钟璃珂,阿谁看起来老是怯怯的小女人,当她手里有枪的时候,她就像变了一小我。她能在跑动顶用偷袭步枪打中500米外的一枚硬币,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林迹他也不会信赖另有如许的人,并且她绝对不是军队里练习出来的偷袭手,灾害发作前,她和桑藜一样也只是一个大一的门生,而当时她的专业是体育教诲,主修专业是健美操。

“这是要开启任务形式吗?”林迹把目光从李索那边收回来,感到很无聊,被人当实验品就够无聊了,还要和一些本身并不熟谙的人共同完成任务,那就更加的无聊。

林迹不在乎谁当队长,而他本身也没有这个兴趣,如果曹笛自以为他的力量强大到能够庇护全部小队,那就让他当队长好了。但是刘明哲却不太买账,固然他之前的火伴都死光了,可他还是直言不讳的说:“肌肉发财力量强大便能够当队长了?甚么逻辑!你的力量再强大也不成能单挑一只守食者,也就是那种体型收缩的变种丧尸,要想当队长,需求充足沉着的脑筋和计算阐发才气,我以为这里除了我,没有谁更合适。我之前带的小队最开端有6小我,半途仅仅死了一个,都是依托我的紧密计算才让大师活下来,固然最后一战比较不测,但我仍有信心带领现在这些人活到最后。并且要比较量,我也一定就比你差。”

桑藜倒是很想问问清楚李索说的他们的目标更多的是人又是甚么意义,不过看着李索那种难以靠近的模样,她还是决定比及答案天然发表。而接下来最让桑藜感到尴尬的就是一组枪械练习――她是全组10小我内里成绩最差的。不管是手枪还是步枪,不管是牢固靶还是挪动靶,练习的时候,她都少有不脱靶的,哪怕是在20米的间隔内。驾驶上她也没有甚么天赋,一个最简朴的主动挡汽车,她也能总把刹车和油门踩错。如果能够挑选的话,她绝对会被小组的成员解除在外。

“现在的环境是如许的,按照我们之前的经历,不管大师相互之间是甚么态度,也不管我们情愿不肯意,实际上我们这里的10小我被人家编成了一组,在经太长久的修整后,我们会接管一个需求共同完成的任务。”和天然灾害严峻的脸比起来,桑藜的声音较着要动听很多,就像电台DJ,不去管真人长甚么样,光听播送,那声音常常都能渗入到民气里去。

这是个让统统人都非常气闷的话题,曹笛不爽的瞪了林迹一眼,就仿佛是林迹让大师被人节制一样,粗声粗气的说:“我来当队长,颠末两次尝试以后,我的力量达到了人类所不能达到的高度,现在这类状况,力量决定统统,以是我是最合适的队长人选。不平气的话,我们还能够投票。”投票的话,他有个死党张铭,耿梦瑶也是和他组队很长时候的人,在这里的10小我里,他们无疑是人数最多的一伙,他要当队长,也有这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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