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二十』二字《闲诂》校作『世』字。
#13『取』毕沅据《前汉书注》改作『则』。
欲以制止大国之攻小国也,意者可邪?其说又不成矣。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是故凡大国之以是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高低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者。无积委,城郭不修,高低不调和,是故大国者攻之。今惟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度必贫,群众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无觉得积委也。若苟寡,是城郭水沟者寡也。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此求制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成矣。
#1『无』下王念孙据下文及中篇补『用之费』三字。
#8『建』毕沅校作『逮』。
欲以世群众,意者可邪?其说又不成矣。今惟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蒲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脸孔陷阳,色彩薰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成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成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令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是故求以世群众而既以不成矣。
#7『饮』王念孙校作『饭』。
#14『秉』毕沅据《列子》、《承平广记》改成『渠一。
注释:
#6『建』《闲诂》、《校注》作『逮』,是也,形近而讹。
#5本句《闲诂》校:『作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
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成矣。今惟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度必贫,群众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处置。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可#10处置,衣食之财必不敷。若苟不敷,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成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先#11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令人三晨而毋负己也,治之说无可得焉。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成矣。
#15『若』下王念孙据上文补门以』字。
#3『之』下王念孙补『费』字。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正报酬而不已操而不择哉?子墨子日: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昔者越之束有轴沐之国者,其宗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成与居处。此上觉得政,下觉得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秦之西有仪秉#14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此上觉得政,下觉得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15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但是葬埋之有节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另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子墨子制鸢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值漏,气无宣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处置乎衣食之财,俱乎祭奠,乃至孝于亲。故日: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谓#16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度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成不察者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