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那张脸,好熟悉[第2页/共4页]

用手去抓的时候,像是抓着一坨水泥,却比水泥要轻,很轻。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有轻于鸿毛吧。我那不争气的娘,为了我那死老爹而死,确切死得轻于鸿毛。

这个家里的血腥已经太多了,我的床头,我劈面的娘最后一次坐的阿谁床头,都有太多的血腥气,以是我想选一个不血腥的死法。

想来,有一点遗憾,不过好歹算是办好了娘的丧事,哪怕简朴些,终归是入土为安。

隔壁是死老爹和娘的房间,但是长年在这张床上睡的是我娘。死老爹破天荒返来一次,也总会把娘赶到我的床上来。

一双悬空的脚!

我没有打伞,雨水打湿了我手里的白灰,变得黏黏的。

四周没有甚么可用来防身的东西,只要一把脱了毛的棕扫帚。

只要翻开这一个灯胆,两个房间都能够照明,省电嘛!

刚才出门去水田的时候,我明显锁了门,吊脚楼都是木板封闭,楼也很高,不成能有人能翻出去。——除了鬼!

我冥思苦想的时候,就闻声了“咯咯咯”的笑声。

之前总嫌日子太长,因为那些日子都在受折磨,现在倒是落得平静。

如许不好,我要让大师晓得,我去死这件事,是我颠末沉思熟虑的。

我翻了下箱底,终究找到一件皱巴巴的短袖。

我记得楼梯上面的鸡笼上面,挂着一副安然绳。——那是我那死老爹做包工头赚了钱今后,带回这个家独一的财产。

大热的天,穿这两件衣服,别人会觉得我是神经病发作才去死的吧。

跟穿衣柜的顶部平行,只要脚掌照在镜子里,看不到脚根和腿部!

“呲”,电灯忽的一闪,这里用的电灯还是老式的椭圆形灯胆,木板打个洞,灯胆就挂在隔间的木板中间。

一个炸雷响过,直接把我从就寝中震醒了过来。

回想起刚才阿谁梦,或许,我内心深处,真的是想他杀了此残生的吧。我在这个天下上另有甚么好沉沦的呢?没有家,没有牵挂。

她活着的时候,留不住死老爹,老是在等他返来。身后,应当也会想和死老爹埋在一起吧。

他小儿子返来今后,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她会舍得死?”

那凶暴了一辈子的幺婆婆儿,老来所受的虐待,就是最好的例证。

水很凉,凉入骨髓的那种凉。六七月的天儿,真是见了鬼了!

归正我也是顿时要死的人!谁怕谁!

接下来,就是关于如何措置我本身的题目了。

我躺在那张陈旧不堪、吱呀作响的床上,看不到路在何方,昂首只能瞥见挂满蛛网的屋梁、熏得发黄的亮瓦。

我翻开骨灰盒,从内里抓了一把白灰。

既然娘把死老爹的尸身埋在这块水田里,想来这也是她抱负的安葬地。

之前听过一句话,“我捏住鼻子,实在是想憋死这个天下。”这话不能细想,轻易堕入哲学的辩证怪圈,搞得不晓得是本身死了还是天下死了。这是个很严厉的话题,一时半会说不清楚。

我仓猝蹲了下来,两只手用力去掰那只皮包骨头的手,一触手就是一股冰冷的感受!

这件屋子里没有人,莫非是躲在隔壁。

那些白灰在雨水的冲刷下,变成乳红色的液体,顺着我的手臂流淌,从手肘滴落,最后溅得我衣服上全都是。

惨了,隔壁的门帘就紧挨着楼梯口,这么向后一仰势需求摔个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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