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回婚姻是恋爱的坟墓[第1页/共3页]

我实在不喜好被人管,统统,因为我爱他。

我喜好安好的糊口,我不喜好吵架,感受我和他像过家家。

-本章结束-

百露书院的卖力人,一个叫大S,一个叫小歪。这两小我,大S比较朴重,偶然却不辨事非;小歪更差劲,老是自发得是,扭曲思候,不过当时候,书院世人倒是高低同心的,以是固然这两个院长无德无能,书院也是搞得蒸蒸日上。

我看得很过瘾,偶然,看到人受点苦,竟然心中欢愉得要命。

丹枫也早就认清楚了这小红是个践人,更何况见了她寄过来的照片,一副恐龙模样,正所谓的“前面迷死人,前面吓死人”,决然跟她断交,三番四次骂她,叫她不准再打电话来,没有这类轻贱的女人做朋友。那小红被骂怕了,倒真的隔了二十多天没有再骚扰丹枫。

不是因为我坏,而是因为我要别人感到,我比他幸运。

愁闷。

曾经,我们是网恋,然后一见钟情,闪电式结婚,像个童话故事,极浪漫的那种。

LITTLE但愿我仳离,他说他至心肠想和我在一起。但是,上一次,他的临阵畏缩,让我仍心不足悸。我不太信赖他,如果到时,他再次逃窜,我不是要再受豪情的伤害?

不久,侠女重视到一个怪征象,阿谁小红,宣称走了的女人俄然返来了,且百露每天文章公告板首页,每天都有她很多首诗,兼并了半个江山,而另一个公告板收集文学,她的散文也占住了很多地盘,而这时她的文章好象是赶鸭子般出场,已经毫无当初来百露时的清纯之气了。

我是个喜好浪漫的人。

跳上了一部车,那车开得缓慢,我差点颠仆,爱骂人的我,又骂起司机来了。

雨倒是不依不挠,俄然大了起来,我叹了口气,撑起了手中的伞。

怡红院别传

婚姻是否爱情的宅兆,我至今还是个疑问。但是,无疑的是,婚后的我比婚前,并不是那么欢愉。

之前我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女人,凡事我行我素,固然碰到头破血流,倒是欢愉的要命。

本来,常常在最首要的关头,最爱我的人,也还是我本身。

侠女暗中调查,发明这小红不知何时,竟然荣升编辑,而只是散文方面的,究竟诗歌方面谁来捧她上位,令一些其他真正的好诗被藏匿了?侠女一查,就查到了一个极不但彩的人物――青艺旧友出来了。

婚姻,莫非真的是爱情的宅兆吗?

MO呢,他极爱我,前次我一说吵架,不高兴,他顿时站火车一天一夜来看我。但是,现在,我却和他吵架,他都不晓得何时再回到我身边。

更好笑更糟糕的还在背面,不久百露书院来了个女人,叫小红,此人开首扮作不幸兮兮的,一副纯真少女模样,写了几首诗,倒还算有点清爽,不久就走了,世人也没有甚么在乎的。倒是百露书院里一个当时的资深编辑――德狂侠女,当时见这女人不幸,常常鼓励她,那女人当时还写了封信报答侠女。

那司机扭头望了望我,没有出声。

此乃怡红院之名字由来,收集怡红院之最新版了也。

也真是不利,早上,那死虫不肯开灯,我太暗,竟然穿反了裙子,幸亏是红色的,没有人发明。

统统,源于结识了他,走进了婚姻的围城。

又下雨了

那女人走后,也就还是那么波澜不兴。不久,侠女因为总蔓延公理,常常和小歪顶撞,他对峙白鹿全不退稿,全数渣滓照收,以为如答应以吸惹人气。而又老是曲解侠女,因而侠女一气之下,也分开了百露,另立流派,叫丹婷文学,而侠女有很多好朋友,对侠女是忠肝义胆的,颠末大伙儿一块尽力,不久,丹婷文学就搞着名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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