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回 意外发现[第1页/共2页]

林不喜见再问也问不出个成果,想到王陵是王家大少爷,笑着说道:“既然掌柜的不晓得,那就请王家大少爷出来吧,我熟谙他。”

林不喜伸手去接,掌柜的却将手一缩,并不把盒子给她,只是亲身翻开,内里红色绒布上,是一只步摇。只是这步摇不是金银,也不是玉,竟然是黑黢黢的铁块。

吸引她的,是鸟的眼睛部分,如果插在头上,大抵恰好是挨着云鬓的那边,亮晶晶的,是一颗小小的红宝石。

再者,她也没体例感兴趣,她买不起啊。

琳琅是镇上最好的铺子,根基上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蜜斯,或者丫环,都是个熟脸儿。

面团天然是能够完整变形去适应黄豆,但是青铜不成能天然变形去适应一颗宝石大小,如果用力儿压,再大的力量,不是宝石碎了,就是青铜变形了,如何能够镶嵌的这么好?

林不喜还觉得掌柜的是因为惜才呢,内心还挺欢畅。如果晓得掌柜的不过觉得她的穿戴打扮是哪个大户人家女眷的丫环,只怕好绝望的。

不对,林不喜再看看,铁块上带着一些绿色的锈,顿时明白,这是一只铜步摇。

林不喜见掌柜发楞,想来还是有私藏好货的,再看他脸上迷惑踌躇的神采,模糊猜到,补上一句:“琳琅是镇上最好的铺子,如果没有,大抵就真的找不到了。”

掌柜的天然明白,见是个抉剔的买家,腰间荷包鼓鼓囊囊的,大略是带了很多银子,只是搞不清楚是哪家的丫环。

每个金饰铺子都有一两个镇店之宝,不等闲示人。只要来了大主顾或者诚意想买的,才会拿出来,这是惯常的做法,为的是一来制止有小人瞥见起了歹心去盗窃,而来,珠宝这类东西,还是越低调越好,如果被有权有势的听闻,只怕一个银子都卖不出去,就要被强取豪夺了去;三来是为了别的店铺妒忌,公开里挖工匠艺人的墙角。

林不喜探听了这么久,多少晓得点,刚才那么说,不过也是为了这个。

但是现在看这几件东西,固然光彩夺目代价不凡,却都不及刚才阿谁青铜步摇的镶嵌工艺。

铜在这个期间是不值钱的。林不喜当然晓得,不晓得掌柜的拿如许一只发霉的铜步摇给她看,是甚么意义。

看模样,是个懂行的人。珠宝行业,珠宝本身的代价当然首要,但是好的工艺,镶嵌技术,做出来精美灵巧,偶然候也比亮晶晶的珠宝更加贵重,这也是技术人存在的代价。

只是,这红宝石四周,没有任何爪子和支撑,像是刚幸亏铜上面挖了一个小孔,天衣无缝的放出来,饶是如此,还是描述的不敷。

兴趣勃勃的看了一圈,林不喜感喟着摇点头:“许徒弟的技术,到底还是差了些。”说完随后挑出一只钗子:“你看这叶子,如果做成卷曲的,会更都雅。并且这珠钗上的点翠工夫,他还不敷高深,边上都翘起来了。”说着眼睛亮亮的看着掌柜的:“铺子里另有没有更好的货?”

对于掌柜的来讲,步摇只是尝尝买家的眼力和诚意,至于卖不卖,是另当别论,现在见林不喜不筹算脱手买东西,却又想套出话来,便冷哼一声:“女人即便熟谙大少爷,想必也不熟谙。”

这才让小二出来,将几个锦盒拿出来:“这是小店的宝贝,女人如果喜好,能够挑一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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