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茉接连做完了一筐子的馍馍,道:“馅儿恰好,一共做了四十个。”
棱角清楚的脸上,一双狼王般的眸子,让人感受伤害万分。
胡氏点点头,却还是有些将信将疑。
胡氏笑道:“这硬面的馍馍这么好吃,今后我们专门做硬面的得了。”
青茉道:“娘,硬面有硬面的好,软面有软面的好啊。”
青茉道:“娘,你烧火,我来炒。”
林暮淡淡道。
胡氏点头,抱了柴禾来烧火,青茉将大葱分为两份,一份切成了段,一份切成了葱末,然后姜切成了长长的片儿。
青茉笑道:“留大半拿去腌着,今后烧菜吃,拿小半出来,下锅爆炒,等着做馍馍。”
青茉一昂首,就瞥见林暮的脸。
将小块儿的野猪肉下锅先用开水焯一遍,然后才将肉下锅,放上调料开端炖。
“你如何跟娘还这么客气呢。”
说着话,青茉便拿来了菜刀,将火烧从中割开,然后将爆炒好了的鱼虾酱用烫熟的青菜包好,然后一点点的塞进了火烧内。
林暮挑眉,“哦?你亲手做的?”
青宜嘿嘿的笑着,跟在青茉的身后,“姐,我来帮你。”
青茉笑道:“不消的娘,这是火烧,那里用油呢。”
“你来找我?”林暮的声音波澜不惊。
胡氏一愣,看着面前的火烧,将信将疑的咬了一口。
青茉笑笑道:“行了,就这些就行,去洗洁净去。”
青茉这边弄好了面,先放在炕头上发着,然后就开端将肉给切成了小块,筹办下锅了。
胡氏笑着说着,道:“你说,这些小虾我们如何弄?”
青茉吓了一跳,仓猝转头,却健忘了本身站在的是狭小的田垄上,身后那里另有能够站的处所。
“啊――”青茉惊呼出声,身子不受节制的今后倒去,但是一双健壮的臂膀却先一步的垫在她的腰身以后,扶住了她。
青茉笑着道:“一会儿你去给林家伯伯送,我去给爹爹和大哥送。”
胡氏被青宜的模样逗乐,嘴上却道:“没个出息,女人家家的,也不害臊!”
“姐,我们中午吃烧肉吗?太好啦太好啦……”
比及馍馍出来了,青茉才上锅,一个个的两面烤熟。
青茉笑着道:“娘,我是用心的,就是要硬一点才好呢。不信一会儿做出来以后,您尝尝。”
烧肉用的是野猪肉,肉质紧实又有嚼劲,更宝贵的是鲜美多汁,青菜包在内里,一口下去,青菜的暗香和烧肉的香浓,不油腻也不粘嘴,反而是搭配得体,爽口好吃。
青宜等候的眨着眼睛,双手搓着,“好想吃,好想吃……娘,我好饿……”
胡氏点头,回身去做,这会儿青宜也返来了,举着篮子道:“姐,你看我拿的够用不?”
青茉本来还在想着如何接话,闻声胡氏如许说,内心是又打动又幸运。
青茉撇嘴,“你不喜好,就留着给林叔叔和阿聪吧!”
胡氏迷惑,又道:“茉儿,你不消省油,如果用油就用。”
------题外话------
青宜闻言,仓猝站起家子来点头,“好,我这就去。”
青宜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青茉的身后,闻声要炖肉,高兴的不得了。
“这不消油吗?”
胡氏点头,道:“这是应当的,林家但是对我们家有天大的恩典。”
青茉由衷的说着,宿世的本身是孤儿,也是个美食记者,全天下各地到处跑,回到家的时候也是非常的孤傲,这一世,固然是个山沟沟里的农女,但是爹娘年长幼妹都有,都如许疼本身,青茉真的是第一次感遭到了被人护着被人体贴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