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送给你。教员说伤口沾水会发炎。”

没一会儿,她就睡着了。

他的耳边传来1个女声,听起来清澈而稚嫩。

窗外的叶子开得正盛,阳光透过间隙,洒下满地班驳的光点。

污泥混着血水,将他的红色衬衣弄得肮脏不堪。

“你在哭吗?”

他伸开眼,瞥见一张标致的脸,年纪不大,十来岁的小萝莉。

大理,洱海。

将电瓶车开回堆栈,他们又沿着洱海边漫步,顺道消消食。

甜美的笑,让路人纷繁立足。

“小白,你好棒,竟然会做小章鱼便当。下次能做炸猪排饭吗?”

或许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或许是耗尽这辈子统统的运气,他终究跻身乱世文娱。

在她去洗手间的空档,陈楠对他说了句,“别喝酒,除非你想死。”

如果逝去了,他是否也能成为她心目中的夸姣呢?

谁知她还是喜好胡乱开打趣,说着甚么本身将近断气的胡话。

当初,他的资格那么低,却能被委派到夏冷心的身边当经纪人,这件事本来就有蹊跷。

不甘心就如许走到人生的绝顶。

他拿到病院的诊断书,上面鲜明写着:胃癌晚期。

当晚,他就被送进病院抢救。

他的精力非常好,就像变回热血少年,内心只想着快点,再快一点,恨不能顿时飞向本身的心上人。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扯了扯嘴角,“归正都是要死的,只是早迟罢了。”

在废旧的工地里,几个十六七岁的男生正在群殴一个白衣少年。

有一天,她终是发明他的病,呈现在他的病房里。

向老板租了一辆电瓶车,她载着他沿着洱海边骑行。

那年,她16岁,他20岁。

白衣少年紧紧护住头,任由他们拳打脚踢。

然后,她看看天,把书包举在头顶,快速消逝在雨雾中。

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喝酒,很多第一次,他都是她的见证人。

大抵是打累了,领头的男生对着白衣少年啐了一口唾沫,临走时又朝着他的后背猛踢一脚。

落日的余晖洒在洱海的水面上,冷风吹过,泛动出一片波光粼粼。

她猜疑地看着他,等候着不一样的答案。

他住进病院,接管医治,每天数着日子等死。

如同被抽暇的气球,他肥胖得不成人形。惨白的脸毫无赤色,病服下装着的仿佛就是一把骨头,暴露在领口的锁骨看上去非常可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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