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劈面,还坐着一个五官精美的妙龄少女,身上穿戴侍女的衣服,正轻手重脚地剥着松果,每剥上一小堆,她便用小勺子舀起,喂到利维农的嘴边。
‘好你个罗兰,真是胆小妄为!我故意给你留下逃窜的机会,你不但不承情,还要变着法热诚我。既然你本身找死,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猎犬的四条腿被人用木棍撑开,反绑在树干上,朝外暴露了腹部,能够清楚地看到,这是条公狗,但腹部的狗宝却被人连根割掉了。
“是,大师!”军士长当即高吼着回应。
很快,步队开端加快,循着标兵的指导,一起朝战役地点赶去。
狗肚子上还贴着一张纸,纸面上用鲜血写着一行大字:‘光灵的猎犬,没卵蛋的废料:利维农!’
这几个字非常夺目,不止他一小我瞥见了,统统人都看的一清二楚。
要不是他趁夜追来,这群北地人估计筹算在这里过夜了吧。
几秒后,他对身后的军士长招了动手。
利维农视而不见,他对这些完整不通神通的粗人,没有任何话能够说,连点个头的兴趣都欠奉。
“甚么东西?”
马车内,暖意融融,还烧着淡淡的熏香,异化着少女身上的体香,好像斑斓的天国。
想到这,他再次公布号令:“加快速率!”
可惜,他们来迟了一步,战役已经结束了。
兵士们一个个都是精力紧绷,恐怕被躲在暗处的北地人给偷袭了。
这下,不但利维农瞥见了,随军法师们、兵士们全都瞥见了。
至于罗兰......如果他还敢持续呆在都灵城郊,那么他很快就能找到他的踪迹,将他也奉上火刑架。
这是人道,连大法师也不成制止。
军用物质被随便地堆在地上,浇上了鲸油,点上了火,已经被烧掉了一小半,剩下大半也没甚么挽救的意义了。
马车走了大抵几个小时,已经到了下午五点,眼看天气快速地变暗,标兵们却还是没甚么发明,他便筹办公布回城的号令。
利维农循名誉去,就见军士长正指着不远处的一棵大树。
利维农的神采以肉眼可见的速率变得乌青,他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几秒后,他俄然举起法杖,对着猎狗尸身就来了一记解离术。
就这么走了约莫一里多路,前面呈现一片林中空位,空位中间有一堆篝火的灰烬,灰烬旁还扔着很多糊口渣滓,诸如骨头、小瓶子、碎布片。
一个军士长走畴昔,大略查抄了下疆场后,快步走到车窗旁,低声道:“大师,53个兵士,死了3个,其他都还活着。从空中的足迹看,偷袭的人并未几,恐怕只要20个不到。他们扑灭了物质后,就一起往丛林深处去了。”
如果只是平常的唾骂,利维农完整不会当回事,可这句话,另有这条被阉割的猎狗尸身,却如利箭,一下射中了利维农心中最敏感的处所。
利维农当然瞥见了马车外兵士们的狼狈模样,不过他对此毫不在乎,这些见地短浅、手脚粗笨的大头兵,生命力就如杂草普通坚固,冻不出甚么大题目来。
既然方才分开不久,那要追上去就太简朴了。
五百人的步队当即加快,兵士们冒着雨,咬着牙沿着潮湿泥泞的巷子疾走着,一起紧赶慢赶,终究在十五分钟后赶到了战役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