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羽毛、鱼鳞[第2页/共3页]

打眼一瞧竟然是羽毛,不管是尸身还是人,肚子里没有脏腑,反而是些羽毛,实在有些诡异,我带着橡胶手套伸手就去捡掉出来的羽毛,一碰之下,这些羽毛刹时化成了齑粉。因为耐久在人体内没有打仗过氛围,最后这些羽毛的色彩也显得格外的素净,但现在见了氛围,也都变了色彩,变得有些发黄发黑。

不过这回,这些尸身不再是只砸出一条口儿,而是全部齐胸砍断,上半身全部都掉了下来。水银尸的内部都是空的,除了皮肉就只剩下水银和骨骼,这些水银就如同注射普通打进了尸身的皮肉当中。

瘦子各种的叹了一口气道:“老邹,咱把他们都给埋了吧,几千年连带着魂儿都站在这,也实在是够遭罪的。”

一百来号人且不说放在畴昔全部中华大地上的人丁最多不过五千万的当代,就算是放在明天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些人几近在同一时候被杀了,身后又被人制成水银尸,若非如Emma所说,巴王具有极强的品德魅力,那就是这位巴王即便做了亡国之君,身边也跟着数以万计的军士,不然实在是难以设想。

他脸上带着口罩,看不清他的神采,不过但看他那双小眼睛也能猜出个七八分,一副如有所思的模样:“嗯...发明倒是有,不过还需求进一步的摸索。”

固然之前听古通说过,考古这东西因为大多数是没有笔墨记录的,以是多数是靠着当时找到的文物,和古墓遗址的环境停止猜想,从而得出一些最看似最可靠的结论。但瘦子这翻胡编乱造别说是精通考古的Emma,就连我这个半路削发也不会信赖。

体例实在很简朴,世人都讲入土为安,实在就如同人身后与黄土大地融为一体是一个观点,可如果因为水银的原因,尸身不腐,那就别谈甚么入土为安了,说穿了就是火化,一把火把尸身都烧了,尸身和水银天然就会分开。

不过单单是如许就能让一具尸身保持如此直立,即便是砍断了上半身,下半身还是如此巍然不动,也绝非普通手腕能够做到的,断了上半身的水银尸现在站在那显出了一丝的阴沉可怖,毕竟这曾今都是大活人。

约莫两个钟头的时候,这些水银尸,除了我和Emma所见的那两具,其他的都被我们齐刷刷的砍成了两半,Emma动员手套拿过一把工兵铲将此中一个站立着下半身的尸身内里的鳞片掏了出来,未几时半身水银尸便被掏空了。

对Emma的决定我非常的不睬解,或许是因为我本身是当过兵打过仗的人,对于这些没有死在疆场上的军士有着格外特别的一种豪情在此中,近乎于鞭尸的做法,我实在是难以接管,故意脱手制止,却又见Emma眼神果断的对我说:“这些尸身或许不像我们设想的那么简朴,或许能找到一些首要的线索。”

我本想让瘦子停手,不要再胡来了,可Emma却让他接着将其他的水银尸挨个敲开看看。

瘦子一手拿着工兵铲,一手抚着下巴,语气故作沉重道:“嗯...能够了解,如果金银到有些不解了。”

我听了他的话感觉好气又好笑,这货的思惟真是与众分歧,便问他:“你费了这么大的牛劲,有没有甚么发明呢?”

正想好好经验他一番,Emma俄然拦住我:“邹易,你快看,那是甚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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