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00:公子如玉,美人芳心…[第1页/共2页]

第一次,是送走他的祖父。

权贵世家的少女,则一个个在心中策画,要如何嫁得这少年郎。

他们针对王锦凌,初期王锦凌还会理睬他们一下,让他们戳羽而归,可到前面……

那少年……确切是一个好的,别人不知,她倒是晓得。这个少年,就是名动四国九城的王家至公子王锦凌。

五岁后,便把他放在小书桌前,然后哈腰,握着他的书,一遍一遍教他写字。

他的祖父、祖母,是他这一辈子最恭敬的人,也是他这辈子,最想看到的人。可惜,他这平生都看不到他祖父和祖母……

不是他们不争,而是……

当时候,年老的祖父换上粗布外套,也把他打扮成一个农家小孩子,不顾旁人劝止,执意背着他游都城……

他们如许的人家,少爷公子极少本身看书,因为伤眼。他们每一小我,在起蒙读书时,大多数让书僮念,一遍一遍的念,他们只要听就好……

一袭青衣,一根玉簪,再简朴不过的打扮,可穿在王锦凌身上却别有几味,清清冷泠,温润如玉,明显是两种截然分歧的特质,可同时呈现在王锦凌身上,却又是那么的调和……

这谪仙普通的人物,要打搅了他,他踏云拜别了该如何是好?

拼家世,拼不过一个瞎子。

不平王锦凌的人,这个时候也完整的佩服了。

他们倒是不想放弃,可当三个月后,宫主宣由收王家大郎为亲传弟子时,他们这群人还能如何?

拼分缘,还拼不过一个瞎子。

瞎子又如何,一个瞎子能做到的事,他们这群有眼睛的人都做不到,他们另有甚么好争的?

“母亲,母亲……我今后,只嫁他。”

便失了芳心。

从未曾想要甚么的王锦凌,第一次有了想要的东西,可惜,他没有留住。

他也有书僮,可在十岁之前,他的书僮底子没有派上用处,他的祖父在他五岁之前,一向把他抱在膝上,读书给他听……

那一年,王家大郎的名字定下来,他离家六年第二次回家。

十六岁的王锦凌,已初露玉郎之姿,他回到东陵,却没有急着回王家,而是带着小厮安步都城街头……

他的眼睛看不见,字老是写不好,可祖父向来不活力,握着他的手,一遍一遍的临摹,哪怕是上百遍也不腻烦。

“好俊的少年,都城竟然有这等人物,我们之前如何没有看到?”

像他们如许的人家,长辈对长辈的心疼,向来都不是用抱来表现的,而是犒赏,一件件贵重却冰冷的珍宝……

宫主以为王锦凌此言甚是有理,以为王锦凌能够一心肄业问,不受外界影响。

“玉郎,玉郎之姿也不过如此吧……”

王锦凌底子不消脱手,他的拥戴者们,就能把这群人讽得无地自容。

“小鬼头,你才多大,如何就想着嫁人了。”女孩的母亲,在女孩额头上轻点,却没有指责的意义。

王锦凌大放异彩。

为了让他写好,还专门为他找来,合适眼盲的人练字用的模板。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他们是王家大郎,一出世就看不见,就算不自暴自弃,也不成能活得像王家大郎这般萧洒……

那一年,王锦凌十六岁,如玉如竹,已是翩翩美少年……

至公子,值得最好的统统……

当时幼年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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