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做到的!血魔,必然会败!”唐天逸道。
就像人类本身的身材,是不答应有外物入侵的,一旦免疫体系发明异物,就会立即启动进犯形式。
只要他有充足的耐烦,把这里的人类当作血食不竭培养,然后吞噬,用不了多少年,就会成为汗青上最强大的血魔。
这个天下的人数太多了,远远超出他曾经的天下上百倍。
能够活的久的,必须表里双修,而能胜利的人寥寥无几。
以唐天逸现在的身材本质来讲,能够储存约莫相称于两三百万人的意念力量。如果再多的话,他就必须晋升本身的力量,以此扩大识海。
这个宇宙就像一具人类的躯壳,而唐天逸,则正在从一个普通的细胞,窜改成异物。
如果唐天逸输了,那他也会被血魔奴役,永久不得翻身。
他超越了无数银河,终究追逐到了这里,恐怕用不了一个月就能到达。
只是有一件事,器圣白叟还是感觉有需求提示他。
但是在这个天下不一样,玉快意几近即是全天下最强大的兵器,并且没有之一。
唐天逸沉默下来,他晓得强大是要支出一订代价的,就比如那些当代的武夫。工夫很短长,却换来了一身暗伤,绝大多数都英年早逝。
这倒是唐天逸没想到的,不过想想也很有事理。
但是窍穴是有限的,按照境地的分歧,所能存储的能量也有多寡之分。
不管是白细胞也好,又或者排异征象等等,都是同一种意义。
器圣白叟对这个思路,也没有甚么定见,并在随后表示了承认。
人类的脑海,或者说识海到底存不存在,用科学是没法解释的。
“不能。”器圣白叟顿了顿,又道:“最起码现在的你不能。因为只要你本身是异物,想分开,这个天下会很顺服。但如果你想带别人分开,就划一于要伤害这个天下。按照我的预算,你最多接收一千五百万人的意念,就要分开这个天下了。而一千五百万人的意念,远远不敷以对抗这个天下的意志。以是,你只能单独分开。”
如果一个月内他能汇集到起码五百万人的意念力量,另有生还的能够,汇集到一千万人的意念,就是必胜。
毕竟他连一个最低等的血魔都打不过,还能救谁?
“但是你越强,就越是和这个天下的力量体系相违背。我能感知到,这个天下有本身奇特的法则,过分强大的力量,是没法在这个天下存在的。”器圣白叟道:“以是当你充足强大的时候,就必须分开这个天下,不然的话,你仍然会死。”
但是荣幸的是,唐天逸作为一个活生保存在了二三十年的人类,对社会法则有充分的体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