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岛 奔进草丛抢鲜肉[第2页/共2页]

我明白,它们这是调剂队形,筹办扑上了来。“嗷嗷嗷……”三只屯着肚子的鬣狗,没来得及拦到我前面调头,便给枪弹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着奔驰的惯性,咕噜噜翻滚起来。刺耳的惨叫声,震得耳膜收缩。

枯黄的蒿草,磨得我腰肋难受,也掸掉很多汗水,我不由舔舔干裂的嘴唇,给本身肤表补些水分,固然这只能是心机感化。

我挺松一下肩头,让扛着的羚羊搭稳些,兽血顺着我的胸膛滑滴,左边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鲜红,枯燥的皮靴头儿,把坠落的血点绽成梅花状。

“砰!”一声脆响,突破草原上古板的沉闷,吼怒直飞的枪弹,在无数蒿草的上层,冲开一条直线,直奔小羚羊的眉心,刹时炸出一个肉孔,四周的皮肉,如同起开一半的啤酒盖儿。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含在嘴里,和缓喉咙中的炎热。偷袭步枪几近泡在背部的汗水里,悬鸦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这么热的气候,我没法穿不透气的雨衣出来。

四周的鬣狗,仿佛预先警悟到了我的存在,预警似的收回呜嗷呜嗷地呻叫,更像相互号召,筹办哄抢我击中的羚羊。

以是,我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地靠近羚羊群,包管射击间隔在百米以内,才气及时保卫起本身的猎物,制止鬣狗群的哄抢。

再次窥察一下四周,并无暗藏的猛兽靠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偷袭步枪。这个间隔打猎,就像叉子杵起瓷盘里的牛排,再简朴不过。

仅用了四分钟,我便攀登上那块儿屋檐似的石层,拔出亮闪闪的匕首,噌一下抹断小羚羊的咽喉,使它身子斜控向下,黏稠的血浆顺着青黑石壁溜滑,没多远就给激烈的太阳蒸发,变得果冻普通凝固,仿佛一条蚯蚓,没爬几步便干死在暴晒的岩石上。

我敏捷起家,挎好偷袭步枪朝猎物奔去,其他鬣狗追跟着兽群,一颠一簸地跑着,企图趁乱扯咬住一头斑马幼崽。

只要上到山腰安息的位置,便能够抽出匕首屠宰。因为放洁净兽血,再掏空羚羊的内脏,重量会减轻很多,扛归去的路上好走些。

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事,不让她光着上身,毕竟,她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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