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他长得很帅,也很高大,身材也好,在酒吧的时候也保护他了,脱手也风雅,小事情从不计算,连他用刀片划他,他都没有揍他,完整把这件事忘记了,除了脾气偶尔暴躁了点外,不拘末节,想到这里,郑之南俄然了解为甚么原主会那么顺服和喜好雷翊。
他对他这么肆无顾忌,实在不是他,而是对原主,因为他在原主面前,一向是肆无顾忌为所欲为的。
但他的让步放在雷翊的眼中就是听话了,不刺儿了。
以是他感觉本身就算分开也不会如何。
早晨雷翊抱他,他没有挣扎,而是主动伸脱手去圈住他的脖子,雷翊很欣喜,去亲吻他的脸和唇,郑之南也回吻。
郑之南忍着不舒畅,不去理睬雷翊的碰触。
如果能光阴倒流,郑之南必定不会再去碰那些书,如许他就不会来到这个天下,经历这些荒唐的事情。
原主爱打赌,他就去赌。
他不晓得这类窜改实在是非常可骇的。
可如许的人,就算有顾忌的,又如何能够让他晓得。
但郑之南不会因为雷翊的包涵就立即降服了要和他上床这件事。
可现在对方既然已经晓得了,他再明知故上,就是挑衅了。
渐渐的,那种强压着嫌弃而主动靠近的感受没有了。
而郑之南满脑筋都是他被雷翊拉到包厢里后看到的阿谁男人。
固然郑之南已经做了要分开的决定。
因为,人一旦放开底线,最后只会越来越往下走,能够接管的下限也会越来越广,会有一种,已经踩在泥潭里了,为甚么要惊骇另一只脚也踩出来,当两只脚都踩出来后,会感觉,就算淹没双腿也没有干系,已经脏了,归正都脏了。
实在不是郑之南和婉,而是懒得去跟他撕扯,因为就算撕扯,最后的结局必然还是雷翊紧紧搂住他的肩膀结束,乃至能够比现在还要过分,那就不但仅是搂着肩膀罢了。
仿佛如许会让他好受一些。
他觉得本身是个无足轻重的炮灰, 毕竟哪个文的配角会是这类报酬?
那么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仿照原主的脾气微风格。
如果晓得雷翊有甚么顾忌的就好了。
而分开又那么不轻易。
仿佛原主呈现了,不管是手或者脚,另有身材内的神经,和他的感受,都是原主在操控,不再架空这小我的抚摩,亲吻。
如果真那么简朴,就不能称之为放逐。
已经找到规律的郑之南天然只能随他去了。
“妈的,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要不是看在他哥的面子,我非打断他的腿。”语气里都是竟然敢介入我的人的气愤。
不是我在吻他,是原主在吻他。
他不再挣扎,不再顺从,如许所谓的新奇感必定会逐步消逝,那么让他分开的动机就会再次从雷翊的脑海里呈现。
间隔他来到这个天下第一次照镜子已经畴昔了一个多月,他瘦了。
“没事儿,我给你时候。”雷翊不喜好逼迫人跟他上床,也从不做逼迫人的事儿,惹急了他,想奖惩他除外,固然怀里的人早就和他做了不晓得多少次,想起他的神态,雷翊差点又把持不住,终究只是让郑之南……便没有再做甚么特别的行动。
让贰心慌的是,固然瘦了,却变得比畴前还要吸惹人,有一种脆弱的美感,而他眼神里的那一抹锋利仿佛也因为这一个多月的时候而被消磨掉了,有的只要麻痹和沧桑,表面固然年青,可芯仿佛已经是历尽千帆的白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