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那些骑士老爷,他们平生第一次没穿链甲就上了疆场;另有那些佣兵,他们结成了阵型,还要在阵型当中手忙脚乱的为本身套上皮甲,真真是混乱非常。
这是马格努斯的心机活动。
可惜,伯爵大人在细心察看以后,不但把提起来的心放回了肚子里,还哈哈大笑了起来。
向前走能够会死,向后退倒是立即死,那些身后的马队手中的长剑还在往下滴着淋淋鲜血,锋利的眼神无时无刻的不在巡查,威慑着每一个想要畏缩的人。
(他们竟然有防备了?!)
枭雄的另一项本领,喜怒不形于色,故而固然伯爵的心中急得快冒火,但是他脸上也没有表示出来。
一小我不想死,这类事是没有错误的。
能把兵士们全数赶出窝棚结成阵型就已经是奥德加以及杜根的才气极限,至于那些兵士身上的设备,实在是没本事再兼顾了。
终究,伯爵下了如许的号令。
这很轻易了解,固然心中急燥,但是伯爵还服膺取布列塔尼公爵的经验――马队像是糖葫芦一样被串成一串,如许的悲剧只要有一场就够了。
幸亏,如许的标枪投掷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就停了下来,满打满算也不过带走了几十个农兵的性命,还不至于让他们的士气崩溃,但是对于这些农兵来讲,如此固执,究竟是好是坏却不必然了。
一百支黑黝黝的铁杆长枪从天而降,锋利的枪矛无情的刺穿了人体,带走了生命的气味。
是以马格努斯在左方并没有守备,他把主力放在中间与右边,佣兵和禁卫军在中,下了马的马队在右。
正面是甚么呢?正面是奥德加带领的七百佣兵和一百禁卫军,他们的数量加起来足足有八百人,是右翼两百马队的四倍……但是,这又有甚么呢?
疆场定在一处平原,布列塔尼到处都是如许的平原,是司空见惯的气象,没甚么可希奇的。平原的右边(相对伯爵而言是右方,对马格努斯而言是左方)是一个大坑,这坑是马格努斯为了填放人粪与马粪而挖的,极深极大,马队绝无能够跃过这坑来进犯,他们只能挑选绕过,或者转而进犯其他。
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翻译成口语文就是兵贵神速,固然马格努斯一方已经提早获得了布雷斯特伯爵来攻的动静,也多亏了这个动静,他们在仇敌的雄师压阵时还能井井有条……但是,时候毕竟太短了。
倘若这是一支有憬悟的豪杰军队,那它只会更加的斗志昂扬,受伤的老狼冒死也会咬下猎物的血肉……但是,那些农兵都还不想死。
但是并不是现在。
“我是布列塔尼的公爵!我现在用公爵的名誉向上帝发誓:只要你们放下兵器,我就会宽恕你们背叛的罪过!只要你们走到我的身边,我就会宽大你们所犯过的统统错误!”
这是期间的成见,要说不幸的话,只能说他们都是这个期间的人,而马格努斯不是吧。
早在马格努斯与那位已亡的布列塔尼公爵对阵的时候,公爵就完整表示出了对步兵的鄙弃;另有那位处心积虑着暗藏多年的路易国王,他甘愿每年花招天文数字的钱来养着马队,也不要把这笔钱拆出去一点养一支步兵!
“砍掉最前面的七小我的头!奉告他们,用心迟延,就是这个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