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第1页/共2页]

而勒菲弗尔,毕竟还是太年青,固然熟读兵法,但是没有经历毕竟是纸上谈兵,做不得真。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独一分歧的是两人所挑选的兵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敷,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必然。

但是就算再如何脆,铁毕竟还是铁,起码一场战役不会让它短命。

是以这一回,路易七世让他带领一百马队随军出征,实在是下了血本了――就算路易是法国国王,这一百马队如果丧失殆尽,也充足贰心疼半年的了。

并且是放的大水,大水。

马格努斯早就传闻过,路易七世安排菲利普王子与埃诺的伊莎贝尔联婚,此次联婚将在菲利普成年以后为他带来一笔可观的嫁奁,再加上身为菲利普母舅的香槟伯爵和一贯忠于王权的兰斯大主教保驾护航,起码,就算能够会大权旁落沦为傀儡,但是性命和王位都保住了。

因为勒菲弗尔真的是一个很纯真,很简朴的小伙子,在比武上放水,就已经是他表达美意的一种体例了。

很伤害呐。

他是在安排后事。

为甚么路易七世要让勒菲弗尔,如许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年青带领这支马队了。

马格努斯自问不是甚么练剑的天赋,不成能学了两天就能和人家苦练十几年的骑士比拟,勒菲弗尔如许做,较着是在照顾马格努斯的面子。

一招挑歪了马格努斯的剑,再一招直指咽喉,比武结束。

但是局面倒是对他赛过性的倒霉。

勒菲弗尔,就是路易七世为菲利普培养的保护者。

“不可了不可了,不打了,我认输。”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剑与剑相互撞击的声音。

即便是马格努斯手持着盾牌――真剑比武必必要有盾牌,不然结局必定是一死一伤――即便是手拿着盾牌,单手持的盾牌又能有多大?常常是顾头不顾尾,刚刚才把盾牌放下去,勒菲弗尔的下一剑就直冲着眉心来了。

只要性命和王位都保住,那就另有翻盘的机遇。

不过,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亲卫队长,勒菲弗尔还差了一样东西。

那就是经历。

是以,他就需求安排几小我为菲利普保驾护航。

同时,通过比武,马格努斯终究肯定了一件事情。

得,那就比武。

就仿佛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号召,一点骑士精力都没有。

欧罗巴与中国并分歧,中国自从发明了刀这类便宜好用的兵器以后,剑就开端逐步丧失了在疆场上的统治职位,只能作为身份名誉的意味利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兵器就是剑,只要剑,这几近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谛。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小我心内里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既然别人都已经表达了美意,那对于本来就想着要和勒菲弗尔搞好干系的马格努斯来讲,另有甚么不对劲的呢?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究竟上,在本来的汗青内里,英国曾经全面制止任何比武活动,启事就是真剑比武灭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充足的有经历的兵士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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