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不是清冷,而是冷僻了。
“这一枚丹药,我当真就能成神仙?”
这的确是太荒诞了。
小镇之上,连抱在怀里的婴儿和拄着拐杖走不动路的白叟也一起算上,不过才一千人。
老李神采发白。
“你如果肯带路,本尊就送你一场天大的造化!”
“你看你看,还是本大爷的丹药有效,醒了醒了!”
“比来一次,也就是一年前……”
半晌,老李才缓过一口气来,缓缓展开了眼睛。
“若老丈肯互助……”
这一次,真是又过了老半晌才缓过气来。
这镇子是上七兵山的必经之地,这十年来趁着七杀圣地职位节节爬升,前来七杀圣地的人越来越多,不管是来洽商事情的其他权势,还是来拜师学艺的人,络绎不断。
老李一变态态地用力拍了一下“吱嘎”作响的桦木圆桌,又不敢太用力,似是怕把这老古玩真的一巴掌给拍趴下了。
“靠近都会被正法的那种,有没有?”
老李这辈子除了会讲人话的八哥,鹦鹉,还向来没有见过会说话的牲口呢……
“并且说的不是南域口音,不然我不会记得那么清楚!”
“要说完整不准人靠近的,那就只要七兵山最中心的剑坛了!”
“你觉得大家都能成修士啊?”
“本尊可把丑话说在前头,你如果一点仙根没有,变成了一个空有体格和境地的体修,或者武夫,不要怪本尊坑你啊!”
秦枫皱眉诘问:“剑坛?”
一年前去过一次七兵山上,就叫常常去啊?
“但是让老丈成为你口中的神仙,也就是修炼者,绝对没有题目。”
“那你可知七杀圣地有甚么完整不答应别人踏足的禁地?”
全部清冷镇现在空空荡荡,只剩下不肯意搬走的几近只剩下白叟了。
说奇特吧,装束也不算奇特,都是一身散修们浪荡云游时穿的灰布长袍,谈不上仙风道骨,但起码耐脏,轻易保存住这修炼者在老百姓面前作为神仙的面子。
七杀圣地,七兵山下有一座叫清冷镇的小镇。
正说话之间,忽地就看到不远处的山上,一名灰衣青年修士,肩膀上站着一只跟他身上衣服一样色彩,脏兮兮的灰鸽子,脚边跟了一头灰白相间毛发,站起来都有人小腿高的大狗远远而来。
但幸亏这清冷镇虽说是在七兵山脚下,也实在靠着七杀圣地的崛起赚了很多财产,但是……
秦枫信手摸出一枚披发着异香的丹药,攥在手里,对着老李说道。
可恰好就在这时,镇子里来了一名御剑而来的年青修士。
比及世人七手八脚地将老李从地上抬起来,那寒酸修士又从口袋里拿出一枚丹药来给他服下了。
老李这时候对秦枫有所求,忙不迭地答道:“常常去,常常去……”
清冷镇里的人早就获得了动静,今次可不是打打嘴炮,也不是圣地之间相互恐吓,而是动真格,来真的……
秦枫看了看老李,语气倒是还是夷易道:“老丈,我与七杀圣地的恩仇,与别人无关。”
这一下听清楚了,并且听得清清楚楚。
老李这一下眼神完整猖獗了。
“对,这是你爹妈坑的你,不关我们丹药的事!”
秦枫本身多少没有想到,之前还踌躇不决,仿佛是感觉本身好歹受了七杀圣地的恩德,不能坑了人家的老李,眼睛一下子就放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