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俄然如许问必然有着他的来由,在考虑一番字句以后,雾月百丈给出了本身的回应。
“那对于大海之下呢,百丈君又体味多少?”司徒宇持续扣问着,他半眯着眼睛,核阅着面前的这其中年人的一举一动,试图从他身上寻觅出马脚来,但雾月百丈不显山不露水,底子不给他找到马脚的机遇。
“但是大海的深度何止数万米,乃至数十万米呢?人类的摸索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传说在大海中曾经甜睡着一座海底城,史学家将其称之为亚特兰蒂斯,百丈君又对其体味多少呢?”司徒宇持续扣问。
但他并不介怀,因为他在等候对方出错的机遇,只要能终究获得他想获得的东西,确保事情会遵循他打算中的方向生长,那么就算支出一点点微不敷道的代价,又有甚么干系呢?当然他的微不敷道充足骇人。
但即便是如许,他和雾月百丈提及话来也仍然是游刃不足,并且模糊间处在上风,这倒不是代表着他比雾月百丈更短长还是甚么,而是他确信本身把握着充足多的奥妙,那一个个足以令对方摆荡的奥妙。
在这一点下属徒宇是佩服他的,不过司徒宇向来是个很有耐烦的人,漫冗长夜,他不介怀渐渐的和这位来自于东方岛国的位高权重的中年人消磨时候,哪怕时候很贵重,每一秒钟的度过都是在华侈。
“司徒君的观点很有见地,也就是说贵国的秦皇调派徐福出海访仙,并且胜利的找到了长生不死药吗?不过这类传闻一向以来都有过,都说徐福找到长生不死药以后并没有返国带给秦皇,而是挑选本身服下。”
他自始至终都保持着笑眯眯的姿势,这副温文尔雅的模样,很轻易受年青的女孩子欢迎,再加上他温淳的话语,和他说话都是一种享用,毫无疑问他属于从小就被冠以“天赋”之名培养的那类人。
“倘若百丈君能有如许的机遇,叨教百丈君是挑选本身服下,还是返回海内交给那位高高在上的秦皇呢?”司徒宇又提出了一个反向的题目,他和雾月百丈大抵差着有二十多岁,整整差着一个期间。
也就只要野生岛屿上的那座大厦灯火光辉,闪电不时从矗立入云的大厦的侧面闪动而过,乃至直接劈在避雷针上,那嗤嗤的电光如同电蛇一向顺着避雷针伸展到地上,光是远远的看了就足以让人头皮发麻。
雾月百丈摇了点头,他皱起眉头,对于这个题目的答案他并不清楚,他一向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当作是座右铭,向来不会去做自作聪明的蠢事,他很聪明,也很谨慎,这是他引觉得豪的长处。
“的确是如许,不但仅是亚特兰蒂斯海底城,天下各国的文明,都有甜睡在大海底部的海底城的记录,至于这些海底城的由来,最遍及的一种说法,是这些都会本来是在陆地上的,但伴跟着激烈的地壳活动……”
“长生不死这是无数帝王的终究寻求,也一向是人类的终究心愿之一,不管是贵国的方士,还是西方的炼金方士,乃至于本国的阴阳师,无数人穷尽胡想前赴后继,都但愿能实现这个终纵目标……”
“大海吗?大海波澜浩大,赐赉了我们食品与保存,对于大海一向都怀着畏敬之心的。”雾月百丈对于司徒宇强行窜改话题的这一无礼的行动并不活力,他晓得面前的年青人毫不会俄然提一个毫无相干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