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群雄汇集 (1)[第2页/共3页]

此际恰是中午饭时,艺泉居酒楼大堂以内,恰是座无虚席。大家高谈阔论,可谓人声鼎沸。但这九小我甫踏过门槛,顿时便是一片鸦雀无声。大堂中的客人个个都为其气势所慑,不由自主地抬望了这群人几眼,然后便从速转头,活象做贼般缩起脖子,半个字都不敢再说。环境甚是诡异。只要那位胖掌柜全无所觉,迎上前去点头哈腰地赔笑道:“几位客长,叨教是要住店,还是要打个尖呢?”

吵嘴两名男人以后,乃是一样的两名怪人。左边那人头戴草笠,身批蓑衣,脸孔难辨,腰间斜斜插着一柄奇形弯刀,浑身锋芒毕露,惹人谛视。右边那人却穿了身情势古怪的铠甲,腰间一样有柄长刀。但是看起来平浅显凡,几近感受不到任何特别之处。从大街上一块砖头砸下去,十其中起码有九个,就都是他这类大众脸。

那关老爷子哈哈大笑,连声道好。顿了顿,却向另一人道:“这贼子倒也奇特。天大地大,他要逃去那里不好?恰好却就要到这南蛮处所来。司徒老弟,你可没追踪错吧?”

来者合共是九小我。走在最前头者,乃是名浑身黑衣,气度轩昂的大汉。他年纪约莫三十五六高低,眉粗目朗、鼻直唇厚,面上固然刀痕班驳,却亦难掩那份与生俱来的豪放气势,教人一见难忘。他两手空空,并无照顾任何兵器。但十指骨节粗大,明显毕生工夫,都修在这双肉掌之上。脚步固然沉重,倒是点尘不起,轻功亦颇高超。但是这份轻功与身后那名身材肥胖的白衣男人比拟,却又瞠乎厥后,拍马也难追及了。这白衣男人神情冷酷,双眼微带蓝色,仿佛浑有外族血缘。大袖飘飘,谁也看不出他究竟是“走”出去的,还是“飘”出去的。其轻功之高超,乃至连杨昭也感觉难以望其项背。

那黑衣大汉司马平朗声笑道:“博老先生为医道圣手,深诣摄生之道,讲的话当然是极有事理了。可惜这美酒就是我司马平的半条性命,若要我戒酒,博老先生不如要我的命去还好了。”

中间有人淡淡道:“关老爷子豪情盖天,不下于当年的廉颇、黄盖。佩服啊,佩服。只是现在我们身上另有大事要办,这便适可而止吧。待得捉到了那贼子,到时候我宫本忠臣必然舍命陪君子,与关老爷子酣醉三天。”

席间又有一人沉声道:“倘使在其他处所,那么莫三给给不敢胡乱下定论。但在这南蛮处所,莫某倒是地主。自能看到很多外人都看不见的东西。那贼子一起西逃,沿途留下的陈迹都非常较着。十有八九,已经入了这犍为县县城,只是不知匿藏在那边罢了。”他说话调子非常别扭,一字一顿,不类汉人丁音。

世人各自落座,稍待半晌,店小二便奉上各式酒菜。只听那气度轩昂的黑衣大汉率先起家,拿起酒壶给大家都满满斟上,笑道:“这酒倒是香醇。想不到南蛮处所,竟然也有如此佳酿。司马平允好借花献佛,先敬各位一杯。请。”仰“咕嘟~”地先饮干了。

那位“司徒老弟”冷冷道:“我司徒雅平生本领未几,只要轻功与追踪术两样,倒还颇足高傲。关老爷子倘使信不过鄙人,尽可现在就回身启程回太原,何必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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