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六合之间元气充盈,就连凡人也能轻松活上一百多岁,但对修仙者来讲,百年时候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老杨奉告丁隐,这颗宝贝名叫‘月光石’,传闻一颗就代价数百两黄金,但对于修士们来讲,黄金白银就如同泥沙瓦砾,他们要的只要元石。
老杨头对人生已经麻痹,这孩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因而丁隐就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念念’,意自念念不忘。
到了早晨,有些伉俪当着世人的面就开端做造人活动,最多也就找块破布挡一挡,底子没人在乎。作为最低等的修奴,他们的内心早已忘怀了庄严二字。
“哥哥,不是果果,唉。”
“说的对哦,这小子也才十五岁,等个十年八年也不迟哦。”
丁隐一愣:“甚么?”
矿洞里本是没有光的,但是洞顶吊颈挂着两颗刺眼的珠子,披发着幽幽的银光。
咦?这孩子的头发有点奇特啊?
想起地球上的亲人,丁隐的眼角潮湿了。
修士宋明忍不住皱起眉头,又是这个家伙?他运气倒是真好,明天已经是第三块中品元石了。
“嘿,你个丁大鼻子!”老杨头捡起一颗石子丢了畴昔,笑道:“喂,地球到底是啥?”
听同事们说,额不对,应当叫矿友,全部黑石山脉有几十万凡人修奴,像如许的矿洞有成百上千个,他们开采的这个是最陈腐的矿洞之一。
“我真是......如何就看上你了,别说了,我们还是分离吧,来回的车费钱你得给我,买给你父母的礼品我就不要了。”
在边角的一处棚屋中,丁隐靠墙坐着,手里拿着两个馒头,以及一块不晓得是甚么怪兽的肉,大口大口的啃食。
更让他高兴的是,这个身材天赋异禀,影象力超群,比他当初在地球上的时候要强很多。
“咿呀......丁丁......咿呀......丁丁。”身边传来娇柔的童音,穿戴一身褴褛衣裳的小女孩摇摇摆晃的跑到丁隐面前,盯着他手中的肉流口水。
丁隐虽是贫苦出身,但他长相帅气,事情才气也强,还在城里结识了一个标致的女朋友。第一次带女友回家过年,还没进门,看到那陈旧的老房后代孩就皱起了眉头。
“恩,确切是中品元石,不错,明天早晨赏你吃肉。”
宋明一踩脚下飞剑,从半空缓缓落下。
眼看金乌西斜,天气渐晚,众修士便筹办回归洞府。
“算了,跟你说这些都没用,你这个连卧铺都不舍得买,只坐硬座的家伙,我是至心折了。拜拜!”
丁隐拿起手上的肉骨头就丢了畴昔,笑骂:“你们这帮蠢货,一个个都想上天是吧?”
因为泰初老了,矿脉的含量已经未几,以是元石的产量也很低。
“你带她走,做老婆还是做mm都成,归正......归正我也养不活她!你年青,身强力壮,她跟着你还能多活几年,就算是做仆从,总比死了的强。”老杨头说着话,神采木然,无悲无喜。
......
“好,好。”老杨头咧嘴一笑,比哭还丢脸。
......
“您帮个忙,送我回地球好不好?”
跟着一阵清脆的叫唤声,从修奴当中跑出来一个眉开眼笑的少年,挥动着一颗乳红色的元石又蹦又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