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真的单纯[第1页/共2页]

沈重欢抬眉,迅地扫了他一眼,莫非,她方才说得哪个处所,让他不对劲了。她实在想不通啊。高冷男神的心机,很难猜啊,有木有。固然她能摸准他欢畅不欢畅,但实在不清楚他那里不欢畅了。

实在是,沈重欢也没有想到,沈丽君会绕进她的配房。那玉玦她固然是顺手掩在《边金要略》那本书下,但也是极不轻易被人现的,她对自个儿所居的摛芳居东厢太放心,正巧沈重雯这么一闹,一时声东击西调虎离山,才会让沈丽君有了可趁之机。

沈重欢就像俄然束缚了一样,终究男神有唆使了。她起码不会这么慌里镇静,手足无措了。又怕说了甚么,做了甚么,惹着他不欢畅了。

不晓得为甚么,龙二找返来那块玉玦以后,他就让人把那块给措置了。然后,重新让龙二把北萧堂更小的那块给找了出来,摩挲了半晌以后,他感觉奶娃子带这块更加都雅。

萧韶九见那小奶娃子还在为丢了他的东西,难过着,淡淡的不喜变成了莫名的雀跃。

小神采更是比之前还要委曲了几分,看得萧韶九一阵淡淡的不喜。

啊?

很本能的,沈重欢就规复了上一世,她在萧韶九面前略显害臊而不安闲的性子,偶然候感受萧韶九表情很好,她的话也会很多,他有一搭没一搭听着,看似漫不经心,心不在焉,实则她说的那些无关紧急的事儿,他都会听出来。

很快,沈重欢就感遭到劈面扑来一阵平淡的桂花香风。萧韶九微弯着身量,一块比丧失的那缠丝羊脂玉佩玉,水色更加晶莹剔透的玉玦,模糊泛着蓝色的幽光,呈现在她面前。表面上倒与丢的那块,大同小异,倒却要小巧小巧很多,只要她的小手那般大。

那倒是,沈重欢之前倒是长得挺圆润的,那是几年前,三四岁摆布那叫一个粉团雪玉。厥后身量稍稍拔高了,天然就没有之前那么圆润的了。基于她这小身板遗传了沈李氏娇小的骨架子,比起这陌上少年抽条了的身高,天然就拉开了差异。

听到这里,萧韶九水墨画般的眉眼,冷凝了几分。

萧韶九冰蚕丝广袖白裳的袖口里,一只手紧捏着保护龙二拿来的玉玦,内心就像盖闷锅一样,闷闷的。

沈重欢讶了,微瞪着眼,愣愣的,看得萧韶九一阵儿赏心好看。

想到这里,沈重欢缓缓地从绣墩上滑下来,转过身,微低着脑袋。

“这不是,不是丢的那块。”沈重欢细细的声量道。

还不等她看清楚,萧韶九已经一气呵成地,把玉玦挂在了她脖子上。这挂在她脖子上的玉玦,所用的丝线倒不是平时用的五色丝线,而是质地仿佛更加柔韧的红色线,触感清冷。

呼!

题目是,她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沈丽君拿走她的金锞子银锞子,另有萧韶九送她的玉玦到底是要干甚么?

沈重欢却觉得,萧韶九是没有找到那块玉玦,然后才重新找另一块类似的,赠送她。这么一想,她心底满满的都是负罪感。

只要他的,才是最洁净的。

如果换成她,也是会活力的。毕竟那么首要的东西丢了,并且还是被一个装疯卖傻别有用心的人顺手牵羊。想到这里,沈重欢不晓得有多么悔怨,如果早晓得,她必然把萧韶九送给她的玉玦贴身带着,再也不会因为突事件,就把玉玦搁在东厢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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