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壶梅子酒[第1页/共3页]

违命王笑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本日,你且下去会会这庄周晓梦,趁便把她身后多嘴的人,割去舌头。”

“聪明!”沐小葵嘿嘿一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方才离席的半晌,她绕道后院当中,正巧碰到几个护送的小厮,随便的撂倒以后,这东吴梅家送来的酒便躺在沐小葵的手中。

二字王比一字并肩王低的可不但仅是官阶。

庄周晓梦并没有说话,说话的是庄周晓梦身后的一人,“放屁,张瘦子,你敢直呼盟主之名,莫不是胆量肥了?别觉得我不晓得,你们不就仗着身后有一名二字王吗?江湖中的事,甚么时候轮到朝廷来管了,你们莫不是也想搏一个朝廷鹰犬的名号?”

身边的一人蓦地站起,抱拳道:“王爷养我有十多年了。”

像这天涯的孤云。

血僧推开窗户。

血僧则极其不想被人看清。

“到时候如何样?”王爷忽的咧嘴笑道,“本王已经是违命王了,难不成他姬景宣想将我再贬成违命侯?”

他的皮郛早就被剥了,被人活生生的剥落,

独留下一副滑溜溜的身子骨!

真武的掌门做梦也不会想到,那一句‘不入江湖,焉知江湖’,竟就义了苍冥的道。

可苍冥不悔怨,不在尘凡中走上一遭,安知这证道的无趣,如此便是证得大道又能如何。

血僧不喜好阳光,阳光能让人看清本身。

他血僧的名号并不是说他嗜血成性,相反本来他只是一个在卧梵刹一心向善苦修的和尚。

江湖中人不屑朝堂,武林中的事也交由武林来处理。

可惜不知何时被人称为血僧,血的是骨肉,被人一眼看破的骨肉。

违命王一贬再贬,终成现在的违命王。

喝酒就得配花生米!

中间的摆布小声的提示道:“王爷,皇上的名讳可不能直言,如果被故意之人听去,必然是大做文章。到时候……”

“谢王爷!”

这玉瓶酒壶上刻着一朵淡雅梅花。

“要说东吴梅家吝啬,还不如说他细致,这万亩花海,十里梅林。能酿几壶梅子酒?现在能尝上一尝已是幸事!”

说出来你肯不信,是酒先动的手!

唐千秋可不管这些,在陌上栖梧的地盘之上,偷东吴梅家送来的美酒,如果被发明了,那帮固执不化老杂毛们还不得气的吹胡子瞪眼,到当时候可连这寒江孤岛都走不出去。

“我道修永活路,可现在的永活路却被一人挡住,再也看不见永活路的绝顶。”

终究齐王登上皇位成为当今圣上,而燕王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一字并肩王。

庄周晓梦面无神采的盯着火线的世人,她不清楚他们的身后站着何人?但是盟会在江湖上的权势不容小觑。如果被这群人夺走盟主之位,在这江湖上也得震上三震!

管你的美酒玉露,还是浊酒一壶,配上花生米老是不错的。

便是唐千秋以唐门公子的身份前去,也没有讨来半杯酒,对此,胸怀天下美酒的唐七公子现在还是介怀。

苍冥的第一杯酒是一饮而尽,第二杯酒才是细细考虑,他不是懂酒的人,但是这梅子酒即便是不懂酒的人也能品的出来。

苍冥眼中孤傲的身影成为雪中独一的风景。

姬尘为诸位斟上酒,酒香没有被这北风吹散,反而配着纷飞的雪多了几分神韵。

如果再来些清脆爽口的玉笋,便更是好上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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