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盗贼葛兰 (下)[第2页/共3页]

他将一个险恶的轻笑揭示给盗贼。

那条绳索没有被握在一双手掌里,它是活的。当这个认知如同雷电普通劈进盗贼的脑筋里时,他才发明本身的喊叫声就像蚊虫震惊翅膀那样微小。

巫妖的视野从书籍转移到了葛兰身上。

而现在,他能够说是血本无归,还得拿出更多的金币来包管本身能够获得强而有力的庇护――那只黑发小雏鸟的肝火的确能够烧掉全部尖颚港,而盗贼也不是个慷慨漂亮到会让一个出售了本身的家伙仍然能够清闲度日的慈悲之人。

那是一个寿命几近能够与巨龙相对抗的种族,脑筋聪明,目光灵敏,肢体有力,反应快速,记性好的不成思议,另有长达一百年到一百五十年的成耐久,以包管他们能破钞相称于一小我类自出世到灭亡的两倍时候来堆集知识、经历、经历与作战技能。

“精确。”巫妖说。

“但他本来不该呈现在那儿,他是我姐姐的孩子,我不想让他成为一个盗贼,以是我给了她一笔钱,让她的儿子去学读写和算术――他没有被练习过,也没被教诲过,顶多在巷子里和其他的孩子们戏耍般地偷骗过几个面包――并且像那种摸索陌生人的事情也不该由他去做,他被教唆了,而我被坦白着,我对此一无所知,我毫无防备,在我得知阿谁不幸的动静时,我觉得他是无辜的!”

“但你厥后晓得了。”

盗贼考虑着,他不敢向他的朋友和公会的法师寻求帮忙,他外甥不是公会的成员,德雷克倒是公会的“朋友”,他不能华侈公会的资本,只为本身复仇,他没有这个权力。

当然,他们没有国度,但有王和军队;他们与周边城邦构成疏松但可靠的联盟,他们和人类做买卖,也和侏儒、矮人有来往(固然他们和矮人相互讨厌);他们摈除地精,赶走食人魔、巨人,和兽人作战;追捕盗贼、私运者,杀死不怀美意的贩子和法师,还会往骷髅的髋骨上射箭……

银色的细绳一刻也未曾分开盗贼的脖子,在灭亡的威胁下,不管是谁做事的效力都会变得很快,在拂晓前的暗中尚未拜别时,巫妖获得了他想要的东西和他的船。

“你或许还不明白一件事,”巫妖说:“我有很多挑选,而你,只要两个挑选,应诺我的要求,或者死。”

施法者所要求的数量将会在公会的账目上开出一个不容忽视的缝隙,但正如他所说,这个缺口并不是没有能够在短时候内弥平的――葛兰外甥的死牵涉到了好几小我,他能够威胁他们,要求他们给出补偿与贿赂,不然他们将被迫支付一个或几个最为伤害的任务;另有钝头酒馆的仆人,单就告发和出售是没法抵充他全数的罪恶的,毕竟葛兰姐姐敬爱的儿子在他的酒馆里丧了命,他得拿出更多更高贵的东西来祈求盗贼的宽恕。又及,葛兰晓得德雷克在尖颚港有一个牢固的住处,内里的装潢与器具极尽豪华,另有着超越半打的仆从,此中一些相称的年青标致。

“我正筹办联络德雷克,盗贼之神在上,我发誓!就算在最后的时候我也没让他杀了您啊。”

“一个是有能够,一个是必定,”巫妖心平气和地说:“我感觉这个挑选题并不难做。”

“他必然把我卖的非常洁净。”盗贼满抱恨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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