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我们去做甚么?”伯德温分开以后,巫妖问道。
凯瑞本投去疑虑的一瞥:“你正在做出一个伤害的决定——我觉得在你会将这个奥妙转交给雷霆堡的下一个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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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腹隘口外是一片广袤的平原,发展着人类的小麦、黑麦、番薯与朝气勃勃的荒草,荒草能够长到人类的腰那么高,携家带口的人类在其间行走,一天能够走出四十里就很不错了,而兽人即便不靠坐骑(巨狼、马匹与角鹿),凭着他们强健的四肢也能在一格(一小时)内跑出六十里到九十里。
“我感觉他更合适一座宅兆,它没有窗户也没有门。”装束富丽的骑士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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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二次。”
新的灭亡之神克兰莫是个寡言少语的神祗,他从未贪慕过主物质界的虚荣,他的神庙高大却空旷粗陋,他的奉养者们过得如同一个苦行僧,他并不向人们要求祭品与黄金,如果你想要向这位意味着生命末途的神祗祈求些甚么的话,只需求带上一些香料、油脂与石蒜(石蒜是克兰莫的圣花)。
太多了,巫妖在内心说,然后他转回身去,专注地看着那些人类,他们非常喧闹,当然,他们已经尽量忍耐了,但总有些不成理喻的蠢东西——刚强的白叟,率性的孩子和肮脏的牲口,喃喃记念着本身的作坊与堆栈的贩子,一个女孩想要跑归去找寻本身的恋人,她的父亲打了她,受伤的兵士没法忍耐地**与谩骂——这里堆积着成千上万的人类,伯德温将他的军队分出了一部分庇护他们,此中包含几个有着特别身份的骑士——比方阿谁盔甲上刻满了花儿的骑士,他的盔甲现在都放在一匹褐色斑点的红色摩尔马身上,一个扈从正在查抄箱袋的束带,他的仆人裹着一件灰红色的巨狼皮大氅,略带烦躁的几次查抄着他的兵器,宽剑,短剑与匕首。
“你令我感到惊奇,”巫妖说:“你是如何逃出来的,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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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的空中算不得非常平坦,墙壁与顶面更是保持着开凿时的原状,凿子与锤子的印记在巫妖的眼睛里清楚的就像是明天刚留下的:“这不像是矮人的作品。”他说,固然矮人不会像精灵那样攀上穹顶雕镂忍冬、铁线莲或是常春藤,但他们留下的陈迹不会那么混乱无章。
高地诺曼的第一个国王在制作雷霆堡时从未考虑过撤离,在他眼中,雷霆堡是一座孤傲而又冰冷的军事要塞,兵士和将领们在内里糊口与作战,顶多加上他们的老婆后代,如果他们抵挡住了兽人的打击,他们大能够安安稳稳地持续本身的糊口,如果不能,那么死人是不需求逃窜的——他并没有留下除铁匠、厨师以外的手工艺人与贩子的位置——但在雷霆堡建立起来的五十年后,勇于走出雷霆堡,与兽人们做买卖的贩子们越来越多,吼怒平原并不敷裕,但它有最厚软的毛皮,最精纯的黄金,最灿烂的宝石与能够发热的辉石——贩子们最为喜爱的货色之一——毫不夸大地说,每个贵族女性的小手炉里燃烧的辉石里有三分之二来自于吼怒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