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槐打了一个饱嗝儿,肚子都给撑圆了,感受把这辈子没吃过的甘旨全补返来了。

“噗呲,噗呲~”一大滩热乎的马粪,精确无误地往元徽凡脸上喷去。

“谢陛下。”

说完她就悔怨了。

元槐只觉这话问了跟没问一样。

一时候,竟无人围上来。

赵崇光仿佛看出元槐的顾虑,垂了下眸,“只是一会儿也不可吗?”

元槐也是射完箭后,才发明赵崇光的走路姿式不太对劲,伸手一摸才晓得他伤口开线了。

提及来,不管宿世还是现世,她都没吃过野味。

但靶场上她出的风头太盛了,倘若再不晓得避嫌,恐怕内里的人会将她视作眼中钉肉中刺。

赵崇光坐在交椅上,看着元槐谙练地措置伤口,眼底一片乌沉。

大雁是一夫一妻的植物,结成朋友以后便永久不会叛变对方,就算是一方离世,另一方也不会再找朋友。

“主子这便安排。”王秉恩会心,哈腰拾起地上拴着脚的大雁,出去传话。

宝珍捂着鼻子刚想上前,就被元徽凡气急废弛打断:“不消了,老子本身洗!”

但这事儿也不是他能说的算的。

赵崇光嘴角一勾,问:“吃饱了?”

元槐把手指放在唇边,吹了声宏亮的口哨。

“该死的,竟敢暗害我,我不会放过你的!”元徽凡扶着腰,从地上爬起来,阴狠地骂了句。

元槐想起,《令媛食治》《本草纲目》等药典中对雁肉有详细记录:性味甘平,归经入肺、肾、肝,祛风寒,壮筋骨,益阳气,暖水脏。

糊了一嘴的马粪,元徽凡呸呸呸了几声,刚想用袖子擦拭嘴角的粪渍,倒是越抹越脏,不晓得的还觉得他吃屎了。

“不然拿你给陛下打牙祭?”王秉恩啧了一声,“你小子要学的东西多着呢。”

元徽凡长这么大还没遭人嫌弃过,顿时气得鼻孔都放大了几倍。

元行秋闻声赶来,那臭气熏天的味儿,令她禁止不住地干呕一声,吃紧地用手帕捂开口鼻。

另一头,元槐背着药箱,避开耳目,来到行幄。

赵崇光眼神略顿,蓄意减轻音节,“你可尝过烤雁肉的滋味?”

奉上门的美食,元槐反面他客气,一口下去,雁肉的汁水在口腔中刹时爆开,蘸上芝麻酱,口感了得,肉丝清楚。

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一盆清理过内脏的腌雁肉端了上来,一摞胡饼也早就放在桌上了。

雁肉肉质鲜嫩,胡饼面坯酥脆,二者连络吃下去后,嘴里还充满雁肉的香味,真可谓是口齿留香。

红衣上的血迹会变成黑斑,实在还是比较显眼的。

总算重新缝合好伤口,元槐再三叮咛缝针后的重视事项。

难不成他穿红色的衣裳,是为了和血一个色彩,不被人看出来?

元槐呼吸呆滞,这类话从赵崇光嘴里说出来未免也太犯规了。

“请淑女先用。”

她讪讪地问:“陛下,如何辩白这雁肉是生是熟呢?”

反观元槐烤的那一只,大要看着烤熟了,她拿起脍刀,割下一块放进嘴里,实际只烤焦了内里的皮,内里还带着血丝。

元槐曾听闻,大雁意味着不死不渝的爱情。

赵崇光唇角微弯,“呈焦酥状况便是熟了。”

看着王秉恩带上那对大雁,小忠子迷惑道:“徒弟,陛下不是让取炭火吗?为甚么还要措置这两只大雁?”

元槐只想尽快脱身,便找了个最低劣的借口:“臣女不饿。”

吃到半生不熟的肉,嘴里腥得发苦,她仓猝喝了杯茶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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